今天我叫你主人,总有一天,我把你压在身下,让你叫我主人。
倒反天罡!
以下克上!
“真乖!”
摸摸我的头,林满月得意极了,看她熟练的样子,我不由得想,我是她的第几个仆人?是大师兄还是小师弟?
9527别是我的终生代号吧。
“主人,你好美丽。”
按照契约,我再次叫主人,还赞美了一句,可能我天生就是一个贱种吧,给林满月当仆人,我竟然获得了一种莫名的爽感。
因为贱所以爽。
好像我当了好几辈子的仆人了,现在回到本来,就和鲁智深圆寂之前的,突然明白过来,唱喏一偈语:
“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
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和《侠客行》里面的石破天也有点像,别人叫他狗杂种,他一点不生气,因为从小到大,他妈就叫他狗杂种。
一时之间,我甚至想,红尘滚滚,能给林满月当仆人,也蛮好的,总算有个归宿不是。
人生十九年,几乎都在被亲爹,被其他人践踏,别人不践踏我,我反而难受,反而不得劲。
与其是让别人践踏,让林满月践踏,还能有点趣味。
有了这样幽微的心思,我不禁想到了斯德哥尔摩,我发现,我是有点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了。
大概每个被虐待过的人,都会有这种综合征,因为小时候受过伤害太多,已经习惯伤害,所以,长大了,也渴望被伤害。
陀思妥耶夫斯基有一本书,叫《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我就属于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潜意识里追求被侮辱,被损害。
这就是我的命!
我想逃脱这命运,逃脱的好辛苦,我想安于这命运,却又害怕痛苦,林满月的主人身份,就像一处港湾,让卑微我命,暂得安息。
“哎呀,小嘴还挺甜,等你伤好了,主人带你去逛街,给你买新衣裳。”
陶醉在当主人的快活里,林满月没有体察到我眼眸中的一丝悲凉,她兴奋的跺脚,公主裙晃动,把她裙子之内的幽香送到我鼻下,我默默品着,觉得很幸福。
当仆人也有幸福,只要好好的去感受。
“主人,我还要吃好吃的。”
假装自己是一条会说话的狗,我演的很逼真,感觉主仆游戏真的好好玩,特别适合我。
“哦,知道了啦,你这小馋猫。”
用一根手指,在我嘴巴上点了点,林满月葱白一般的手指,暖暖的,很温煦,像秋日的阳光。
她的语气带着宠溺,我真的好想当一条宠物狗,或者,一只宠物猫,跟着林满月这样的主人,一起生活。
不想当人,当人太累了。
叫过三声主人之后,该亲脚了,自古以来,很多民族的习俗,亲脚都是表达尊敬的意思。
让我没想到的是,林满月竟然脱下了小皮鞋,和名曰“夏日小樱桃”印花玻璃丝袜,露出了白嫩小巧的玉足。
看着这只无上美足,我心跳加速,卑微的心思被热血给压了下去,亲脚亲脚,竟然是真的亲脚。
我还以为是亲鞋呢。
这主人能跟,多实在呀她。
林满月也有点害羞,抿了抿嘴唇,玉足有点想往后缩。
哪那成啊?这是仪式,必须得是全套,我手脚麻利,往前一捞,把她的玉足捧在手中。
触手的滑嫩,差点让我叫起来,出了礼貌,我问了一声:
“主人,我亲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