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八达的胡同,犹如一条蜿蜒曲折的迷宫,再加上那些私搭乱建的小排房,果真是没有攻略就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我重新摸回菜哥家,从车棚里翻出他珍藏多年的烟花和鞭炮,挑了几个重量级的揣在怀里,便再次偷偷摸摸的回到胡同口附近。我需要嘈杂的环境,“人多好办事”这句话在这个情况下也同样适用。虽然心存愧疚,我仍旧将烟花竖在了胡同中心的空地上,点燃的瞬间我立刻跑到一边的树后,等待着原子弹爆炸的那一刻。我可没有夸张,深夜三点多在胡同里放炮,这就犹如唑死一般。这里很快就热闹起来,随着几声惊天动地的国骂,无数的人流从四面八方流向这里汇聚,一些人的手里甚至拿了工具,准备把作案者就地分尸。我不失时机的从树后闪出,也装出一幅睡眼朦胧的样子,同样操着一嘴的“他妈的”涌到了人群中。孙黔派来的人不是蠢货,他们知道这必须是我这个瓮中之龙搞的鬼。两个人没有动,却从他们身后转出了另外两个。四个人分工明确,两守两探,分配到任务的两个人立刻向这里走来。他妈的!这么看来守在这里的恐怕也不止这四个人,在我看不到的墙那边,还不知道埋伏着多少个。我混在人群中,一边抱怨一边尽量往人堆里扎,如果在这里被认出来那就前功尽弃了。当孙黔的两个喽罗快步走到我的势力范围之内,我忽然掐着嗓子叫道,“你们看那两个人!是不是他们搞的鬼?”被吵醒的祖宗们此刻全都是探照灯状态,我的一声呼喊为他们指明了发泄的目标。两个喽罗黑衣打扮,周身罩着难以名状的怨气和令人厌恶的感觉,“探照灯们”立刻围堵了上去。“是不是你们放的炮?你们丫有病吧?他妈的欠抽吧……”那种场面真是难以形容,眼看着两个高大的身影被埋没在了人堆儿中不能自拔,我几乎兴奋的笑出声。街角的两个人迅速发现了这里的变故,在短暂的几分钟停顿后,两个人终于也向这边小跑过来。他们身后更是转出了另外的三个——他妈的,七个人蹲守我一个,孙黔在我身上可真敢下血本!这些赶去增援的人很快也被如山的人头和如雷的骂声埋没了。在他们壮烈牺牲的刹那,我心中的兴奋无法言表,立刻不失时机的跑去接应躲藏在阴影中的死忠,“你果然没乱跑,真乖!”“刚才的动静是你弄的?”我“恩”了一声,一边扛起中山装,感觉他的灵魂正迅速的从他身上逃离,心里更加烦躁起来,“那几个看门的孙子被我引开了,你揪着我的衣服,咱们赶紧走!”死忠立刻揪住我,尾随着我站起身,走出阴影的瞬间我看到他右手握着一根木棒,心里不自觉的颤了一下:这些人的级别果然是我无法触及的,即使我要他躲起来,即使他已经无法视物,但他求生的意识仍旧存在,他摸着也要找个防身的道具。我知道孙黔的人是死士,恐怕胡同里那些民众无法形成什么气候,要不了多久就会被他们顺利突围,到时候我再想做什么就更难了。所以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连头都不回,直刷刷的冲向这片胡同唯一的一条出口。电线杆后的阴影里豁然跳出两个人,二话不说的,抡拳就冲我脸上招呼。他姥姥个腿!竟然还有两个留守的!我一声惊呼,右脸颊狠狠挨了一下,火辣辣的疼。身后一阵风起,死忠挥舞着木棒直接敲了过去,虽然眼睛看不见,但他的命中率竟然比我还好,听声辨位恐怕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第一棍就bingo了。“走!”死忠大吼,一边胡乱的挥着棒子,“别管我!你如果被他们抓到一切都完了!快走!”他喊得声嘶力竭,周身更是被视死如归的崇高气场所包围,但是……走你妹啊!现在是个什么状态?你一个瞎子还能奢望拯救世界?等那群被无知群众围攻的孙子赶回来就happy了,你真以为你是梅超风啊!我果断放下中山装,随便捡了块板儿砖抓在手里。“你们几个千万别把小爷看瘪了,小爷……”话还没说完,原本几米之外的孙家打手瞬间扑到我面前,伸指如钩抓向我脖子。只是这哥们儿太矮了,面对我一米九挂零的个头,他不得不跳起来才能抓到。这短短的一秒钟时间正好给了我反应的机会,我直接把板儿砖拍了出去,眼看着砖头在小矮个儿的胳膊上砸了个粉碎。这点儿疼痛不算什么,反正孙家的人都不是正常人,攻势是不能停的,招式是必须成套的,一块砖头而已,不会为我带来多少逃生的时间。我又不失时机的弹出一个扫堂腿,并且策划好如果他能躲开就立刻向旁边跳,直接捞起树坑里那个破旧的暖壶做盾牌。表面上对峙着,心里却早就透心凉了。其实刚才那个定时炸弹是个一箭双雕的计谋,最好能把所有孙黔的走狗全都引开。如若不成功,这么大的动静,难道还不能惊动人民警察?但结局有点儿悲哀,警察的身影并没有适时出现,甚至连个警笛都没有响起。看起来死忠那个话外音确实没错,警察内部肯定有孙黔的人,所以已经不能相信了。时间不等人,必须马上突围,成败就在一瞬,不成功则成仁!我豁出去了,迅速从口袋中掏出菜哥珍藏的“掌中宝”牌礼花雷,想都没想就点了火,然后甩出一个漂亮的抛物线直接扔向面前的两只走狗。掌中宝!菜哥最得意的烟花品牌!威力不输于地雷,效果不逊色炸弹!黑灯瞎火的环境下,直直的扔出去,即使是孙黔党这样的超人类也难免会被糊弄住。爆炸的那一刻,“超人类”真的超人类了,巨大的冲击力还是其次,更震撼人心的还是那一瞬间爆发出来的震耳欲聋——两个人直接吓的飞了起来,连裤子都忘了套!“走!”我奔到死忠身边下了死命令,“抓着我跑!”死忠的反应时间不到一秒,然后便死死揪着我,跟我一起瞬移出了危险范围。我将中山装一家伙捞起来,眼角余光看到两个走狗从烟雾中一跃而出,心头虽然不免一惊,手底下却早就做好了准备,直接将手中的挂鞭丢了过去,燃着的小地雷“噼里啪啦”的再次将两个孙子的身影吞没了。“走!”我强迫自己爆发出所有的潜能,即使身背着一个一百多斤的死人,我仍旧伸出强壮有力的手臂,几乎架着死忠一路逃命,毫不拖泥带水。烟雾中忽然穿出一柄飞刀,转眼间已经深深的扎进了死忠的后背。虽然他闷哼一声便立刻将所有痛楚封印在喉咙里,我却仍旧知道他中了孙黔党的阴手。伤到哪儿了?黑灯瞎火的奔于逃命,我也没看个真浊。但现实情况是不允许我停下来把死忠搀扶到通风的地方让他躺下然后为他察看伤势的,几乎是死忠中刀的同一时间,另一个人已经从烟雾中一跃而出扑向我,死忠再也不是障碍,在他们眼中我几乎是垂手可得。mb小爷早就知道你们都是打不死的小强,所以手心里始终握着一个轰天雷(还特意把捻儿扯掉了一截,加快爆炸的速度),烟雾笼罩的时候并没有听到他们的惨叫声,我马上明白他们会立刻反攻,于是提前点燃了土地雷,直接一家伙扔了出去。轰天雷几乎是在人身上爆炸的,亲眼见到这血淋淋的一幕我仍旧吓了一跳。料想那个孙黔党应该已经伤到了叫急救车的程度,没想到他仍然那样誓死如归的冲向我。妈的……小爷虽然内心深处很柔软,但这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紧要关头也顾不了许多了。明知道扑过来的人已经遍体鳞伤,我还是撇着嘴狠狠的补上一脚,眼看着伤者摇摇欲坠,我很无耻的感到一丝安慰。另一个人毫不顾忌将死的同伴,直愣愣的扑向我,无奈小爷手头再也没有存货,对抗不成磨身就跑。只是小爷我现在不是一个人,肩扛怀揣着两个男人,就算插了翅膀,变成小小鸟也飞也飞不高。危急关头,眼前忽然一花,一个身影略过我飞身闪到我身后,大喝一声飞起一脚,将身后的追兵直接踹了个昏厥。然后一步跨到我身前,把身受重伤的死忠捞到他肩膀,扭过头哑着嗓子冲我大吼了一声:“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