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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第1页)

不过它们显然不知道皮毛的正确处理方法,甚至连埋进雪里利用雪水清洁这个步骤都不知道,只是把皮毛从猎物身上扒下来,丢在地上晾干,就当做毯子拿来用了。

结果可想而知,丢在冰天雪地里时,没处理过的皮毛还没什么问题。但当古奇的狼群想仿照朝夕它们,披着皮毛取暖,那些没清理干净的皮毛接触到狼身体的温度,时间长了就开始散发异味,逐渐腐烂变坏。

古奇的狼群还很疑惑,这么难用的且臭烘烘的东西,朝夕那些狼是怎么忍得下去的?

该不会是故意披着给它们看,骗它们的吧?

总之,这回念兹要求拿皮毛来换猎物,古奇简直求之不得,立马就同意了把这些会发臭的没用东西拿给它们。

念兹看着地上的七张皮毛,眼神特别满意。

还不知道它想要做什么的卡萨忍不住问:“可我们已经有了人类给的毯子,要这么多皮毛有什么用?”

“这个嘛,那当时是让其他狼拿东西和我们交换啦。”念兹一副鬼精的样子,“毕竟做毯子的方法只有我们才会。”

……

族群会合之后,极夜的日子就越来越近了。

三个狼群不论是疲惫还是精力充沛,都没敢再多休息,稍微休整了几天,就开始带队出门捕猎了。

刚开始,三只狼群还是在一起共同捕猎的。

然而整个族群一起后,虽然战斗力变强了,狼数也更多了,但捕猎难度反而增大不少。

它们空有三只头狼,却没有一只真正能统领族群的“狼王”,打猎起来不是指挥意见不同,就是捕猎策略不一样,狼们都不知道该听谁的命令,捕猎自然不会顺利。

朝夕一年捕猎失败的次数都没这几天多,很快就黑下脸,带着卡萨它们离开族群独自捕猎。

有它开头,另外两个狼群看着更难捕到的猎物,干脆也就顺势分开了。

在捕猎不顺好几天后,朝夕领着狼群,终于顺利且迅速地捉到了一公一母两只麋鹿,带着丰盛的猎物昂首归山。

雪山上,贴心小狗念兹正蹲在高高的石头上眺望山下,欺盼着朝夕归来,为忙碌了一天的狼王献上夸夸和按摩服务。

可狼王还没看到,倒是等到了位不速之客。

一只偶尔跟在古奇身边的乙等狼跑进了它们的地盘。

念兹堵在路口,不让它上来:“你来干什么?”

乙等狼没有强闯,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看了念兹身后的狼群一眼,低头表示了友好:“嗷呜~嗷呜嗷——”

它嗷呜嗷呜了一大串,翻译过来大概在说它没有恶意,是古奇自诩为最大狼群的头狼,准备领头举办一场“相亲会”,邀请另外两个狼群参加,晚上在山脚会合。

通知完,那只乙等狼就一步三回头,目光一直往山顶留守的几只狼群里望,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这只狼好像有点眼熟……”念兹嘀咕着从石头上跳下来,回忆半天,终于想起来了它是谁。

是那只叼了一张快坏掉的皮毛,被他无情的淘汰,然后委委屈屈下山重叼一张回来的狼。

当时那几只狼中,也就属它态度最好。

别的狼被念兹说不行,都要耍赖再说两句,企图少跑一趟,只有这只看起来挺年轻的公狼虽然垂头丧气,但是二话没说就跑下山去换了。

这只老实狼确实只是来通知的,就是一直往山顶里看有些奇怪……

正琢磨着,平常话最少的岚风一反常态主动问道:“追云说什么了?”

“啊?”念兹回过神,“你怎么知道它叫追云?”

岚风:“……这是重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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