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这是支什么样的枪?”
“来福式枪,跟银行押钞的枪差不多。”
“打了几枪,
“他们打了两枪,我们也开了两枪。”
“打架完后,你见枪没有?”
“没有,‘驴狗崽’开枪以后,我们的人分头追对方的人去了,回来时,我看见‘驴狗崽’还是背了个黑包,估计把枪放进包里。”
吴长江示意冠兰讯问完毕。
“带第一被告人退庭,带第三被告人卢小送上庭。”
“被告人卢小送你有没有参加‘1?18’聚众斗殴?”
“参加了。”
“你讲讲当时的情况,”
卢小送讲的与在看守所对办案侦察员所讲的基本一致。
吴长江问讯枪的问题,卢小送的回答也没有新的内容
“带第三被告人卢小送退庭,带第四被告人迈暖暖上庭。”
吴长江讯问的模式与刚才一样。
迈暖暖陈述与在看守所交待的差不多,当然隐瞒了追杀车报喜的经过。这些事实,他与‘马桶’在事后就攻守同盟。他对‘马桶’说:“老大,我砍那小子的事,你千万不要对任何说,”“知道,如果公安追究我们,要赔偿按我们原订的规矩大家赔,这件事我会出面掌握的。还有,从今往后你必须跟着我。我叫你做什么你就必须做什么。”“是,老大,绝对忠于你,做你的小划子,不管是上刀上下火海听令于你,老大。”‘马桶’就这样借机收服了一员猛将。
后来,当马元宝得知,公安追捕他们的风声聚起,他俩又单独在一起约定。这时的马元宝也顾不得自己老大的派头了,他对迈暖暖说;“你砍车报喜的事不要说我在现场知道不?还有打架是时也不要说我命令了‘驴狗崽’开枪知道不?”迈暖暖回答:“老大永远是我们的老大,老大交待的事打死我也不会说出来有,不过,我下手砍车报喜的事,老大也千万不要说出来。”“晓得,你的事我无论如何都不会说的。”就这样,两个人击掌为盟。
那天斗殴时迈暖暖就在马元宝身边。黎苟崽在左,他在右。马元宝命令,黎苟崽开枪,他听得清清楚楚。但他们被捕后,遵守了同盟的诺言,相互隐瞒,直到他们一起走在法庭时,也没有供出自己的犯罪事实,当然也没有材料能证明他们的罪孽。
对于这些没有材料的事实,公诉人吴长江当然不知道,他还是围绕着枪的问题讯问着。
“你见过这支枪没有?”
“见过,是一支来福式枪。”迈暖暖的回答与向侦察员问讯时交待的一样。
“枪有多长?”
“五六十公分的样子。”
“枪管是什么颜色?”
“黑色。”
“枪托也就是枪把是什么颜色?”
“是黑色。”
“你再说一次,这枪托是什么颜色。”冠兰接吴长江的问话,从审判席上发了响亮的声音,不啻一声惊雷,整个审判大厅都有震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