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夜晚很舒服,空气像是薄荷,呼吸之间沁人心脾。
天空一轮弯月,昏黄的灯光温柔地落下来,小路上铺满落叶,踩上去发出脆响,一下一下地特别过瘾。
楚天晴心情好些了,懒得跟沈珩争论,重新起了话题,“哥,你别总催着我回去,你也催催沈不凡回去,江阿姨一定很想她,只是不好意思开口。”
沈珩双手插兜,淡淡地嗯了一声。
楚天晴侧眸偷瞄,看见沈珩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就来气。
她给他台阶下了,他居然不接着?
怎么?她要是不给宝钢改名字,他还能生一辈子气吗?
白长那么大个子,心眼比针尖还小。
楚天晴气不过,贱兮兮地说,“当然,要说江阿姨最想的人还得是你,哥,我有理由怀疑,你总催着我回去,是因为你不想单独回去,孝心外包行为不可取。”
沈珩停下脚步,这话倒是没说错,虽然被揭穿了小心思,但他并不生气。
只是觉得无奈。
“你知道的,我从小不在她身边长大,一年只见两次面,一次不超过三天,事到如今真的很难亲近起来,”沈珩平静地说着,“爸爸也经常劝我,她不是故意的,当初他们有苦衷。”
沈珩低头看向楚天晴,眸子黑沉沉的,没有一丝情绪,“所以是我的错吗?你说,我做错了什么?”
楚天晴呼吸一窒,没想到被好大哥反杀了。
“谁都没有错,我也没让任何一个人认错,只是建议大家多多交流,”楚天晴赶忙打圆场,“你看咱们两个,一样一年只见两次面,一次不超过三天,现在不也这么熟了,这就是多交流的好处。”
沈珩挑挑眉,那个表情有点不屑。
前方到了公园草地,很多遛狗的人聚在一起玩,沈珩直接抢过狗绳,凉凉地来了一句,“你还是少管闲事,多操心操心你自己吧。”
楚天晴愣在原地,回过神来气恼地打了一套拳。
好讨厌的男人!真难伺候啊!
眼看沈珩带着宝钢去找别的狗玩,楚天晴找个地方坐下玩手机。
楚天晴住在市中心公寓,走路十分钟有一个小公园,小公园另一侧是一个历史文化保护区,里面已经成了锦城的景点。
保护区内因为历史原因,还住着不少人家,里面又乱又挤,所以住户们都爱来这个小公园遛狗。
宝钢因为个子还小,只能跟小狗玩,它最好的朋友是一个白色摇粒绒,名字叫丽丽。
丽丽的主人是个身材壮实的大爷,笑眯眯的样子很亲切,主动跟沈珩打招呼,“你是宝钢的爸爸?工作很忙吧,第一次见你。”
沈珩心梗,硬着头皮附和,“对,我叫沈珩,您好。”
两只小狗追着闻屁股,打打闹闹地很开心。
大爷笑了一声,笃定地说,“你不是锦城本地人,说话没有口音。”
沈珩今天很是烦闷,这时候倒想跟陌生人聊聊天,他和颜悦色地跟大爷聊起来,“对,不是锦城人,您猜猜我是哪人?”
“具体哪不说清,肯定是南方人,南方人说普通话,会说得特别标准,”大爷侃侃而谈,“北方人占着官话优势,说话比较随意,总觉得自己说得就是普通话。”
沈珩听得开心,“您猜得真准。”
大爷也笑,跟他天南海北地聊起来,还问起他的工作。
沈珩想了想,模棱两可地说,“你看我这身打扮,干销售的,可惜不是本地人,被一堆本地人抱团排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