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发生命案,全军罕见,不能不开个常委会。
从军招回到师部,徐政委立即让刘副政委通报情况,就这起命案分析部队管理上的不足,讨论接下来要怎么整顿。研究案子会造成多大恶劣影响,明天要不要向空军首长汇报。
思想工作没做好,政治部有责任。
兵没带好,极可能涉嫌盗卖军用物资,司令部同样有责任。
政治部黎主任和司令部王参谋长刚作为检讨,工作组传来一个“好消息”。按照傍晚确定的侦查方向,成功锁定到一个嫌疑人,并且嫌疑人已复员。
空c师是响当当的空军王牌师,第一批换装三代战机,荣誉室里各种奖章奖状摆不过来,走出过好几位战斗英雄,曾担任过空军司令员的老师长仍在健在。荣誉高于一切,只能露脸,不能丢人。
一位副师长点上根香烟提议道:“师长、政委,这个人我们不能丢也丢不起,否则九十九加一等于零,之前工作全白做了。既然嫌疑人已复员,那就跟席处长商量商量,把案子移交给公安。不要闹到军事检察院,更不能上军事法庭。”
师里怕丢人,军区空军难道不怕。
徐政委感觉有些道理,跟沙师长对视了一眼,掐灭烟蒂问:“黎主任,你学过法律,你认为有没有这种可能性,在法律能不能站住脚?”
黎主任爱人在市中院上班,是地方政府照顾。帮着安排进去的,不是法官,也不是书记员。而是担任“陪而不审”的人民陪审员。为了成为法官,他爱人非常刻苦地学习法律,通过了司法考试。
黎主任跟着学了一段时间,在这方面确实算半个专业人士,他沉思了片刻,忧心忡忡地说:“按照现行法律,军人退出现役后。发现其在服役期内涉嫌犯罪的,应该由地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处理;但涉嫌军人违反职责罪的,就要由军队保卫部门、军事检察院处理。”
徐政委追问道:“怎么界定?”
“就是没给部队造成危害或损失的由地方管。如果给部队造成了危害或损失就要由我们部队管。上半年最高检和总政修订并下发了一个《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上面明确规定凡涉嫌盗窃、抢夺军用物资价值二千元以上,或者不满规定数额,但后果严重的。应予立案。”
看着众人面面相窥的样子。黎主任补充道:“如果嫌疑人确实像小姜推测得一样,跟苗天桂一起盗卖过汽油,那么席处长不一定会移交,就算愿意移交,地方公安部门也不一定会接手,毕竟对他们而言也是个麻烦。”
沙师长面无表情地问:“有什么麻烦的?”
“师长,现在地方上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司法机关对证据要求越来越高。只要有一点瑕疵检察院就会打回去要求公安局补充侦查。从立案侦查到移交检察院起诉,再到法院审理判决。如果嫌疑人上诉或检察院抗诉,整个程序走下来要一两年甚至更长。”
地方上出命案很正常,对他们来说只是麻烦,对空c师而言就不是麻烦那么简单了。
徐政委揉了揉太阳穴,若有所思地说:“市委刘书记比较好说话,实在不行我亲自跑一趟,请他给公安局打个招呼。抬头不见低头见,这个忙他应该会帮。”
关系到全师的荣誉,沙师长不能光顾着飞行,不能对案子不管不问,接口道:“席处长那边我去谈。”
话音刚落,徐政委手机响了。
显然不是什么好消息,接通之后脸色更难看了,最后竟“嘭”一声猛拍了下桌子,声色俱厉地怒斥道:“难怪出这么大事呢,原来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不是渎职,这是犯罪,我要撤他职,我要送他上军事法庭!”
“政委,怎么了?”
“拔出萝卜带出泥,工作组排查出一个杀人犯,同时也查出一起盗卖油料的窝案。油料股党支部全烂了,个个有份儿。汽油柴油几十吨几十吨往外拉,胆大包天,为所欲为!要是在战时,光凭这一点就能枪毙他们。周副师长,后勤你分管的,殷明峰是你担任站长时提拔的,你说说,现在该怎么办?”
周副师长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大惊失色地问:“政……政……政委,您说他们几十吨几十吨往外拉?”
徐政委真火了,紧盯着他双眼,咬牙切齿地说:“油料股协助员薛晓强主动交代的,他是经办人,应该假不了。工作组正在深挖,涉案金额可能上百万!”
“殷明峰这个王八蛋,我……我……我非拔了他皮不可。”
空军首长明天下午到,节骨眼上又闹出这么大事,沙师长同样怒火中烧,蓦地起身道:“政委,盖子既然揭开了,想瞒瞒不住,这种事也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与其让上级查,不如自己查,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地方在反腐,军内也在反腐。连前军委副主席都进去了,可见力度有多大。
保卫处知道了,军区空军纪委很快会介入,态度决定一切,徐政委咬了咬牙,斩钉截铁地说:“立即成立调查组,我亲自兼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