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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美丽邂逅(第1页)

宁向前早年毕业于G省W市的一所化工学校,因为学校太烂,几乎没有当地的人在里面就读,到这所学校里来上学的,都是一些外市的不了解内情的学生。宁向前在这所学校里读了三年,知识收获的虽然不是太多,但他却收获了人生的另一半,那就是娶了与自己同一届的校花——陆紫菲——做老婆。

陆紫菲瓜子脸蛋,身材高挑,眸如秋水含情,鼻似悬胆纤直,樱口如丹,秀发飘逸,天生一幅仕女图。她的嘴角略向上翘,即便不笑,也给人一种笑的印象,真正笑起来的时候,小脸更是灿烂,腮上的两个酒窝足可以装得下二两酒,属于长相非常甜美的那种女孩。人都说薄嘴薄唇的人伶牙俐齿,陆紫菲的口才很好,富有演讲才能,学校里举行个演唱会或者其他的集体活动啥的,女主持人的位置非她莫属。

宁向前和陆紫菲根本不是同一类型的人,虽然学校里很多人都认识他,但是在活跃性和知名度上,他跟她相比都要逊色许多。

宁向前除了长相平平,木讷寡言之外,日常表现也很有些个另类。这主要跟他的家庭条件有关。宁向前出身农村,家境贫寒,家里为他到这所学校里上学,东挪西借才凑够了学费,在学校里的生活费,全靠他自己勤工俭学解决。学校领导为了帮助那些贫困的学生,特意在学校里设置了一些勤工俭学的岗位,譬如帮厨,宁向前每天都会到学校的食堂里帮厨,别的学生在吃饭的时候,他帮着厨房打饭打菜,别的学生吃完饭回宿舍休息,他才能吃饭,吃完饭后,还要在厨房里帮着涮锅洗碗。当然,他的辛苦换来的是吃喝免费,每个月由此还能挣到几个零花钱。

因为帮厨,宁向前是没少挨同学们的戏谑。平日走在路上,大家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个异样,既不是不屑,也不是鄙夷,横竖是给人一种自己有着某种优越感的那种神态,有的目光里甚至还含有一些同情的成份。因此,无论是在班级里,还是在寝室里,宁向前的朋友都很少,至于知心的更是没有一个。他把自己的心门关得很紧,有时同学的善意的关心,他也会理解为对自己心灵的刺伤,其实人家根本没有另外的意思,但是他的心里就是有着一种摆脱不了的自卑感。

花儿开得美丽,必定招蜂引蝶。陆紫菲人长得漂亮,身边从来就不缺乏追求者。陆紫菲跟宁向前同届不同班,在宁向前的眼中,陆紫菲就是一只洁白的天鹅,一只在高高的蓝天中自由翱翔的天鹅,而自己则是躲在烂泥沟的一隅只能偷偷窥视的癞蛤蟆。癞蛤蟆是不可能吃到天鹅肉的,关于这一点,宁向前很有自知之明。陆紫菲对于自己来说,永远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梦,这样的梦他甚至连想的资格都不应该有。

不能想却又不能捂住自己的眼睛不去看,就如美丽的风景,领地虽然不属于自己,但是谁都没有权力剥夺你远观的资格,远观风景如画,心驰神往一通,即便不能解渴,却也是一种慰籍。

按理说,陆紫菲与宁向前之间的距离,就像火星与地球一样,是不太可能碰到一起的,即便运行到一条直线上,也不可能相互吸引。因为不在一个班,陆紫菲恐怕连宁向前是何许人也都不知道,更不要说拿正眼去看他了。但是,不管人们相信与否,缘分这个东西是的的确确存在的。为什么有的人在天南,有的人在地北,甚至有的远在异国他乡,当两个人一朝穿越时空,邂逅擦肩,会花开连理比翼双飞呢?缘分这个东西,更像是传说中的月下老人,看不见,摸不着,留给人们的,永远是扑朔迷离不可掌控的神秘感。

如果不是那座无名山,如果不是那场及时雨,宁向前和陆紫菲今生很可能不会有任何关联。

那是一个秋日的午后,周末无事,宁向前独自一人前往离学校不远的一座无名山上去休闲。说山无名,却也有名,土人称其为馒头山。山不太高,五、六十米的样子,也不很大,远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坟包,这也就是馒头山名字的来历。山上树木葱郁,草色青青,人迹稀少,鸟鸣清幽,称得上是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宁向前每个周末都会来这个地方消磨时光,他来这里,并不是因为这里的风景优美,也不是因为此处有什么特别值得留意的东西,他到这里完全是为了逃避孤独。因为每逢周末,寝室里的室友皆三五成群地结伴逛街潇洒去了,宁向前的口袋里没有钱,不愿意跟着出去相眼看人买东西,更不愿意出去接受同学的一瓶饮料,或一根冰棍的施舍,所以他选择留守。

留守是孤独的,长期地处于一个环境的孤独,容易使人感到压抑。有一天,宁向前在寝室里看着《晋书。阮籍传》,看到阮籍途穷那一节,不由得放下书本喟然长叹,他很想感受一下阮籍当时的心理状态,便独自一人夹着一本书出了校门。据说阮籍当年是一边喝酒,一边骑着毛驴信步而行,骑至途穷,无路可走,于是恸哭而返。宁向前没有毛驴,也舍不得花钱去坐公交车;他也没有酒,只有腋下夹着的一本书。他走啊走啊,不知走了多久,就走到了这座土山前,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途穷了吧?但宁向前没有服输,逢水必观,逢高必登,乡村青年血液里的野性,使他对这座山产生了攀爬的欲望,他一口气登上了山巅,举目四望,发现这座山居然是城市与乡村的分水岭,一侧是鳞次栉比高楼林立的喧嚣的城市,一侧是稻浪翻滚一望无垠的恬静的乡村。他被眼前的景色迷住了,结果没有像阮籍一样哭着回去,而是心情愉悦的躺在山顶上看了半天书,呼吸了半天新鲜的空气。

打那以后,每个周末他都会独自到这里来徜徉。

从一种孤独,走进另外一种孤独,人的心境便有了不同。

寝室里的孤独是压抑而又沉闷的,山顶上的孤独是清新而又惬意的,这里没有世俗的目光,没有攀比的炫耀,只有沉默的自然,宁向前变得喜欢这里了。

今天,宁向前没有同往常一样爬到山巅,而是选择在半山腰处一个较为平坦的地方躺了下来。他的头枕在一块裸露着的青石上,身下是柔软泛黄的草皮,耳畔是啾啾唧唧的鸟鸣,清风习习肋下过,白云悠悠自流连。沐浴着自然的恩赐,任思绪恣意的蔓延,许久,他才把目光收回到带来的那本书上。这是一本《世说新语》,是他在化工学校百读不厌的两本书之一,另一本书的名字是《晋书》。之所以比较喜欢这两本书,跟他在高中时读的一篇文章有关,那就是鲁迅的《论魏晋风度及文章与酒及药的关系》,他觉得魏晋时期的人物个个洒脱不羁,率真可爱,活得很唯我。穷通荣辱,不改其行;喜怒哀乐,无拘无束,全不像现代人这般的世俗势利,虚伪冷漠。

“咦!快来看看,这儿还卧着一位隐士呢!”宁向前正看到《文学篇》里孙安国和殷中军谈论处,二人至暮忘食,彼我奋掷塵尾,而塵毛悉落饭中一节,心中兀自觉得搞笑,耳边就想起了女孩说话的声音。他有些诧异,放下书来抬眼一望,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站着两个女孩正朝自己这边看,一位穿着白色的连衫裙,一位穿着绛色的连衫裙,秋风袭过,衣袂飘飘,乍看上去,还以为是天上刚刚下凡的两位仙女。

“两位。。。。。。好!”见是熟人,宁向前连忙爬了起来向两位姑娘请安。穿白色连衫裙的女孩,是校园里男生的梦中偶像——校花陆紫菲。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的向她问好,他紧张得有些口吃。穿绛色连衫裙的女孩也很面熟,估计是陆紫菲的好友,因为自己每次在食堂的窗口给同学打饭时,总是看见她跟陆紫菲黏在一起,只是叫不上来她的名字。

“喂,隐士,是什么好书让你读的这么入迷?”绛衫女孩问宁向前。

“哪里是什么好书,随便借着看的。”宁向前说着话,捡起草地上的书递了过去,问道:“你们怎么想起会来这里?”

“无聊呗!W市就这么巴掌大一块地方,该玩的都玩遍了,瞎溜就溜到这边来了。”绛衫女孩说着话,接过书来翻了翻,觉得没有什么意思,正准备还给宁向前,被陆紫菲从半空接了过去。绛衫女孩问宁向前:“你呢?怎么会在这里?”

“跟你们一样,也是无聊!”宁向前回答。又补充说道:“不过我是这里的常客,每个周末我都会来这里。”

“常客?就你一个人么?”绛衫女孩奇怪地问。

“对呀!就我一个人。”宁向前的眼神不经意地在陆紫菲的脸上飘了一下,又很快的转开了,看着绛衫女孩的脸答道。

“此山,此景,此人,真是适宜读此书呢!”陆紫菲一边翻着书,一边笑着抬起头来插口说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绛衫女孩不明白陆紫菲的话意,问她。

“看到这本书了么?”陆紫菲将书的封面亮给绛衫女孩看,说道:“《世说新语》,南宋刘义庆所撰,记载的都是些魏晋时期的人物故事,那个时代人喜欢谈玄论道,崇尚隐居山林,在这样一个所在,读这样的书,想必宁同学已经产生隐士的情结了。”

“才女见笑了!才女见笑了!”宁向前被陆紫菲的玩笑臊得满脸通红,忙用恭维的话掩饰自己。说实话,对于陆紫菲的才气,从第一次看见她做主持人的时候,他就深深领教了,妙语连珠,出口成章,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我哪里敢称什么才女!”看见宁向前红了脸,陆紫菲的脸也微微泛起了红晕,她的话题依旧停留在手中的书上,说道:“想那竹林七贤隐居山林的时候,是何等的逍遥自在,一旦出了竹林,便饱受尘俗之累,各自有了不同的归宿,有的人甚至因此丢了性命,可见选择做隐士,并不是一件坏事情。”

“你不敢称才女,我当然也不敢称隐士的。”陆紫菲所说的,正是宁向前所熟悉的,对于这个话题,他听了很有兴趣:“其实隐士也分三六九等,既有真隐士,也有假隐士。”

“你说的是!”陆紫菲接口说道:“有的人是为了修身养性,明哲保身;有的人是为了沽名钓誉,东山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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