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浩道:“三公子,是不是要安抚一下各门派?毕竟死的都是他们得力弟子。”
林枫沉吟了一会,道:“不用安抚,他们是为民族大义而死,死得其所,总比逞强斗狠死在别人刀下要强百倍。原定此次每人奖励白银五百两,战死的一千两。你持黑木令到双子门,让戴金海给每个战死的人家里发放一千五百两银子,重伤的发一千二百两,其余每人给八百两。”
朱浩道:“是!”便转身离开了。心里却暗想:三公子比起老爷和大公子,风格迥然不同,手腕强硬,作风爽利,出手狠,赏得也重,即便是战死了,一千五百两银子,足够他的家人躺着吃喝十年。
朱浩出去没多久,杜淳便敲门进来,林枫立即起身迎了过去,嘴里埋怨道:“杜叔,你腿脚不方便,有什么事打发小黑子来就是,何必总是亲力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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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子是个孤儿,杜淳十三年前逃过那场杀戮,一直躲在徐州养腿伤,见小黑子幼小可怜,又是个孤儿,就把他养在身边,经过十多年,被杜淳调教得很有规矩,如今二十二岁,平时既能照顾杜淳,也是个好帮手。
杜淳摇了摇头,坐下后说道:“辽东战事,方天峰大捷!”
林枫给杜淳倒上一杯茶,笑着说道:“七城粮草尽毁,这场仗怎么打都能赢。方天峰被喻为铁血将军,他要是连这样的仗都不能大胜的话,北方早就易主他人了。”
杜淳表情有些复杂,道:“方天峰不愧是铁血将军,他每攻一城,采取正面佯攻,却故意给高句丽守军留一条退路,而暗地设下伏兵,这种打法几乎就是一场屠杀,最后剩下的三座城池干脆不等大军攻城,高句丽将领就携百姓向江东逃窜,他们万万没想到,方天峰早已在江边设下两路骑兵,反复冲杀,近十万军士和百姓死于江畔,派去人的回报说,杀得江边全是尸体,江水都被染红了。”
林枫不由心头一震,这事前就提醒方天峰设下三千伏兵,没想到方天峰更狠,竟设了两路骑兵突袭,可怜的是那些无辜的高句丽百姓,不明不白地死于刀箭之下。
林枫沉默了一会,道:“战争自古以来就是如此残酷,是用人头和白骨堆成的锦绣江山。”
杜淳道:“方天峰或许会乘胜追击。”
林枫却摇了摇头,道:“方天峰深通兵略,穷寇莫追的道理他一定懂,高句丽人逃进江东山区,很难剿灭,只要他们不过江,就没有发展空间,便也不足为虑。此次大捷,不仅收回大片土地,还会掠回大量人口,只要精心经营十五年,下一代人就会长大,辽东就会呈现出繁华似锦的局面,足可以跟中原媲美。”
林枫目光远眺,深邃的眸子中带着无尽的期待之光。
过了良久之后,杜淳道:“三公子,还有一件事已经查清楚了,方芷涵是方天峰将军的女儿、少将军方子辰的妹妹。”
……
唐婉儿打马追上方芷涵,道:“小姐,关外刚刚收回,乱得很,我们还是不要再往前走了。”
方芷涵并没理唐婉儿的劝告,用鞭子指着前方,道:“到前面的镇子看看就回去。”
唐婉儿和陆言只好打马跟上。
镇子不大,镇里的房子也不算破败,这里并没有受到战事波及,人们依旧干着自己平日做的事,因为消息闭塞,根本不知道辽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见到上万军士从这里经过,好像是要打仗,但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有人的地方自然有酒馆,这种小镇子酒馆很不起眼,只有三间土房子,但毕竟可以让过往的客人填饱肚子。可惜酒馆的生意实在太差,里面只有一个老头在喝酒,还是一个看起来年龄至少要有七十多岁的老头,奇怪的是桌子上还放着一把剑,难道这么大年龄的老头还能用剑?
五十多岁的酒馆老板虽然见惯了形形色色的客人,也见惯了长短不一的宝剑,他只知道有些剑鞘上镶了宝石的剑,一定很值钱,也一定很锋利。至于这个老头桌子上的剑,剑鞘很普通,也很旧,没有一点奢华之处,剑柄也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再加上老头一身粗布衣襟,桌上的剑更显得平淡,简直还不如街上卖的剑要好看一些。
桌子上这柄平淡无奇的剑,就是高句丽第一剑术大师金贤智用的价值连城的魔齿剑,这个老头就是金贤智的师兄温达。
酒馆老板不认得魔齿剑并不奇怪,因为一把没有出鞘的剑根本看不出它的奇特,也不会知道它的锋锐。不认得温达更不奇怪,高句丽人或许都知道也都认得金贤智,却绝对不会超过十个人认得温达。两人虽然是同门师兄弟,温达却比金贤智要大十五岁,温达醉心于剑道,几乎长年躲在深山中修行,极少露面,认得他的人自然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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