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庭未是那种很会生活的人,会喜欢鲜花和甜点、猫和可爱的东西。如果是沈庭未想过,让林琛来游说,他觉得情有可原。
于是连诀沉吟片刻,淡淡地说:“那就推了吧。”
下午林琛与连诀一同离开公司,司机先送连诀回去,路上经过花店,林琛问他要不要给沈先生买束花。
连诀历来不喜欢鲜花,但还是接受了林琛的建议。他还记得沈庭未昨天晚上等他到很晚,因为他白天没有好好拥抱沈庭未而低着眼睛闷闷不乐的样子,觉得如果鲜花能让沈庭未开心的话,他偶尔也愿意为了这种在特定节日来刺激消费的噱头买单。
连诀不常踏进花店这种地方,他在花店老板的热情推荐下认真挑选了很久,最后还是选择了货柜中央平平无奇的红玫瑰花束。
因为七夕节的玫瑰热销,他来的时间不算很巧,店里只剩下两束包装好的玫瑰。在他挑选的过程里进来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孩,目的明确地买走了其中一束,结账扫码地时候男孩与花店老板闲聊,很害羞地说七夕节嘛,当然要送玫瑰。
于是这句很俗套的话成为了连诀买走最后一束玫瑰的理由。
付款时店家拿出一张卡片,问他要不要写点什么,连诀接过对方递来的钢笔,想了很久,又放回柜台上,说算了。
连诀付完款,拿着这捧花束大得有些夸张的红玫瑰返回到车上后,司机对他笑了一下,说:“太太会喜欢的。”
连诀也这么认为。他将花束轻轻放在自己的座椅旁,接过林琛递过来的笔记本电脑,看他刚刚在文档里标注出来的内容。
车子掉头从花店门口驶过,连诀抬眼往花店门前扫过,清晰地看到又有人抱着与他手中相同的玫瑰走出来。
他这才意识到店主口中所谓的只剩两束不过是花店的促销手段。
好在摆在身旁的玫瑰绽放得很绚烂,他并没有因为自己难得糊涂而感到任何懊悔,只让司机适当地将车速提快一些。
车在别墅院外停下,连诀拿着那束被黑色的光面纸与材质很硬很容易造型的黑纱妆点好的花束下车,走进院子。
他的表情与步调都与往常没有什么区别,拿着鲜花的样子也从容,玫瑰外被柔软的雪梨纸包了好几层,总拿一个地方容易皱,他在走过院子很短一段路途中换了次手。
他的鼻间萦绕着馥郁的玫瑰花香,他习惯性地将嗅到的气味与沈庭未身上的味道做对比,又不由自主地给出不算客观的结论。他认为玫瑰的味道很俗气,但附加上沈庭未可能会喜欢的条件,倒觉得没那么难以忍受了。
他今天回来的很早,加上进门的声音很轻,沈庭未背对着他窝在客厅的沙发里,腿上盖着昨晚被连诀要求拿走的毛毯,可能看书看得入迷,并没有留意到门响。
直到连诀换好拖鞋有些刻意地将鞋柜门合上,弄出不大不小的动静,他才好像吓了一跳地转过头,先看到连诀,有些惊讶:“你怎么这么早——”
视线又停在了他手里的玫瑰上,话音停了,眼中更是诧异。
在连诀朝他走过来的短短几步里,他都沉默着,除了视线跟着越来越近的连诀,身体并没有任何动作,眉心细不可察地蹙了起来。
连诀将玫瑰放在离他不远不近的茶几上,接着他没说完的话,回答:“今天没事。”
沈庭未迟迟没动,也没去看他的脸,视线停在那束摆放在他眼前的盛开的玫瑰上,脸上逐渐褪去血色,连嘴唇的颜色都慢慢淡了。
连诀没能从他脸上找到自己想要的表情,正有些疑惑,就见沈庭未突然抬手捂住嘴,眉头紧锁着,生硬地将视线从玫瑰上别开,像是十分难以忍受那样,快速掀起盖在腿上的薄毯朝一楼的洗手间跑去。
诀子哥第一次送花,未未收到后感动地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