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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日记遵循原剧,与本小说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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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弟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大美女。我老弟真是长大了。
想想小时候,我命好苦,不看着就会跳楼的弟弟,我不管,我弟能长这么大吗
我5岁就能上修电灯泡,下通下水道,内能装系统,外能斗流氓。
我真的好难啊!
我知道你们背地里给我起的外号,夺命女魔头、洪兴十三妹还有胡一刀……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其实我挺喜欢这些外号的,因为都是你们取的。
贱人曾,你真是扶不起来的阿斗!我问过你那么多次,你从来都不说自己的感情经历。
现在好了,彻底变绿毛龟了吧!
我的初吻没了!!!
曾小贤,你腿短、运动力低下、战斗力为零、打嗝怪。。。。。
贱人曾,你居然敢跑路,希望你不要死的太难看。
我遇到一个人,叫沈临风。
我从小到大都秉承着找男朋友,一定要么比我聪明,要么比我强壮的原则。
当我发现很难找到这两类男人时,我找到了沈临风。因为他很有钱。
他可以找到比我聪明的人给我出谋划策,也可以找到比我强壮的人为我保驾护航。
今天,贱人曾回来了。
酒量不行就少喝,大晚上的还得我半夜出门打酱油去救你!
跆拳道的事情,还真的谢谢你了,不过别指望我放水!
五百万就那么重要吗?我让你见好就收,伱死活不听我的,气死了!!!
你站在场上,还是蛮帅的。
我承认,尤其是你--贱人曾你其实还算挺了解我的。
其实我是一个很没有主见的人,大家都考研我就跟着考了,大家都觉得学历高好,我就顺便考了个博士。
还好有你点醒,我才发现博士后什么的并不是我喜欢的,我还是喜欢当老师。
从很早以前,你就不请自来地闯进了我的世界,还在我的世界里走来走去,走个没完。
我原以为,你既不强壮也不聪明,从不在我的考虑范围里,直到诺澜的出现。
诺澜确实是個几乎无可挑剔的女性,温柔、冷静,善解人意,这都是我不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