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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割麦子(第1页)

过了小满,正是麦子收割的时节,各个地方气候不同,麦子成熟时间也会相差几天。

于舫所在的村子属于东南地区,距离县城有三十来公里,四面环山。山多,土地就少。气候湿气重,早晚温差大。

按现代人的眼光看来,这个村子是没有开发的价值,但在六十年代,这个刚熬过三年自然灾荒,物资匮乏的时候,山区就是老百姓的香饽饽。

听说隔壁县因为靠近海边的一家人,在灾荒年要饭要到隔壁村,把女儿给人家做媳妇,就换了一担红薯干,两个女儿都半卖半送的嫁到附近村,把小儿子带回去了。人家父母说山上随便挖点什么也不至于饿死,就这样,大家都羡慕的不得了。

于舫走到自已女客身边,在女客震惊目光中,抱起小女儿掂了掂,真轻,都五岁了,三十斤不知道有没有。心里酸涩,自已这个父亲太不称职了。

上辈子,于舫除了会抱儿子,其他两个女儿从来没有抱过,不是特别重男轻女,但是在农村不是你重男轻女就会相安无事,不光有长舌妇,还有长舌男。现代的时候,还有人总跟人炫耀,我两个儿子三个孙子呢。说话的就是男的……

于舫上辈子总是害怕养不活家人,干活都是下死力,每天赚满工分。家里五口人,两个人赚工分,大妞能赚个三工分。还有弟弟时不时来打秋风,想起弟弟,于舫眼里流露一丝厌恶!转眼即逝。

大队长见人差不多到齐了,开始分工喊话,:“按照上午的队形分工,一队长带领社员去殿前那块地割麦,二队长带领社员去西坑那块,三队长带领社员去水库那边,”大队长喝口水接着喊:“七岁以上的,十三岁以下的娃娃跟在大人后面捡麦穗。大家争取今天把麦子收完了,晚上加餐!”

众人听罢,都快步走开了,这年头大家都不喜欢当大队长,大队长一般都是社员举荐出来的,所以哪怕那些磨洋工的人,明面上也会听大队长的话,再加上割麦子抢收的时候被逮住磨洋工,会被大家口水淹死的。

于舫把小女儿放到地头,摸摸小女儿的头边嘱咐:“囡囡乖乖,自已坐着,爸爸等会给你摘树莓吃,好不好!”“好的,爸爸,我会乖乖的。”囡囡脆脆的童音,听的人心都要化了。

小女儿出生的时候眼睛大大的,乌溜溜的,手特别灵活,接生婆刚把脐带剪了,放了药棉,小手一抓,就把药棉给抓起来,捏在手里不放,把屋里的人都逗乐了。所以取名于乐,小名囡囡,可惜是个老二,又是女儿,时常被忽略,最后被养成了性格内向,特别敏感的人。今生还来得及。

于舫抓起镰刀对着女客笑了笑,转身走向麦地,两脚与肩同宽,弯腰,一手抓住麦秆,一手抓住镰刀勾住麦秆的靠根部位,往回一拉,一大簇麦子就被割断了,随手把麦秆往手边一放,继续上面的动作,开始还能看到动作,慢慢的动作越来越快,手都能挥出影来了。

女客是同村人,姓叶,闺名二妹,干活同样是把好手,只是背上背了个儿子,手脚放不开,当然女人的工分最高也只有五分。

二妹家里排行老二,上面一个大姐,下面一个弟弟。父亲早逝,叔伯无靠,母亲是被买来的,时常被妯娌们嘲讽,说话都不敢大声,后来母亲又招赘了一个后爹刘老爹,人不错,是个忠厚的,抵挡不住叔伯们的强取豪夺,大姐的智商不高,顾自已还不够,弟弟是后爹带大的,后爹怕外人说闲话,不敢苛待他,把他养的韭麦不分,人情世故根本不懂。逼的二妹成了当家的,在家里斗叔伯,呛婶娘,生生把自已的名声搞坏了,被传出,说她是个九里达(蜂的一种,蛰人有毒,很是痛,被惊了,会一直追着蛰,),也给自已埋下了祸根。

名声问题,被安排了几次相亲都没成功,于舫听到后,就让自已老娘去提亲,同村人谁不知道谁家的情况呢。

花了五十块钱的聘礼,带回来几个笼箱,两条被子,一个大橱,钱转手给弟弟订了一门亲。在当时也不太难看,大家都是这样来的。

时间在男人们的八卦中流失,太阳快偏西了,于舫割完自已这块地,擦擦汗走到二妹身边道:“你歇歇,先回家给睿睿喝点水,睿睿晒着呢,脸都红红的。”二妹应了声好,就转身走到地头把囡囡拉起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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