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样子你遇到的困难远远超出我的想象,你现在在我心目中的形象顶天立地了,不管自己的情绪,不管遇到的当事人是个怎样狡猾的人,你冷静的选择了唯一一条正确的路。我对你的郁闷何尝不是感同身受,虽然法律上规定律师有终止代理的权利,但局限于实践和理论的差别,操作起来并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解决,所以,我们干的是一份忍辱负重的职业。”
林睿挑挑眉,“你说的对。”
章柳的眼眸里闪出晶亮的光,“小鬼头,你在笑话我。”
“没有啊,我的目标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好吧,我心甘情愿被你这股后浪拍死在沙滩上。”
林睿娇嗔道:“呸,呸,呸,死不死的,我们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他拥住她,眼睛面向照射进来的阳光久了,酸胀伴着刺痛,流出泪水,伸手去擦。林睿不看他,也知道他在干什么,心疼的说:“以后要在电脑上处理的材料,交给我吧,芳芳毕竟是孕妇,你心又软,到头来累的是自己。”
“找你帮忙不过是追求你的借口,你现在是我的女朋友,我宁愿自己累着,也不能委屈了你,你没听所里的人在批评我,说芳芳怀的又不是林睿的孩子,怎么芳芳领着工资,林睿在白干活呢。”
“讨厌,说的好像芳芳怀的是你的孩子似的。”
“假如我有个孩子,那也是你生的。”
无意间的话提醒了林睿,她紧张的推开章柳,说:“我会不会真怀上啊。”
章柳的表情淡定,想笑,又在忍,最后说:“顺其自然。”
“章大律师,我可一直在跟当事人宣传未婚先孕的坏处,我自己岂能做个坏的表率。”
热恋中女人的通病,依赖和忐忑在林睿身上同样悄悄爆发着,何况她一开始即是陷入在自卑的情怀里的。可她的小女人模样丝毫没有引起章柳的厌烦,他多爱她啊,她就像个孩子,他极其乐意在一个无人打扰的环境里,和她说啊说啊,有聊不完的话。
然而未等章柳哄,房门肆意的打开了,沐琦阔步迈进来,倚在门把上媚笑。托了生活滋润,衣食丰裕的福,头发长的和流逝的岁月一样快,长至耳朵下面,乌黑油亮,和林睿的发型有了几分相似。
但气质却大相径庭,沐琦穿着黑色蕾丝紧身T恤,高腰窄脚牛仔裤下一双金色高跟鞋,显得双腿愈发修长,身材火辣。两人快速的分离开,章柳比林睿更加不好意思,双手插在裤兜里待在一旁,沐琦却不依不饶,嬉笑着说:“我刚听到你们谈到了怀孕,姐,你有了?怪不得昨天人前秀恩爱,今天就来看望丈母娘了,姐夫,恭喜啊!”
章柳欲解释,林睿知道对付她这个妹妹最好的办法是保持沉默,拉起章柳的手走向客厅,沐琦跟在后面也不追问了,哼起流行歌曲,心里同样是高兴的。
客厅里的空调开了,大概因为难得启动,所以觉得功率格外强,凉风渗透在每一个角落,甚至将老房子里那点霉气味都卷跑了。何佩兰忙里忙外,餐桌上已摆的满满当当,精打细算的家庭主妇总能把各种食材做到最大程度的利用,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她把章柳安排在离鸡汤和河虾最近的地方,林睿坐到他旁边,沐琦随意坐了,她仍站着。
章柳坐立不安,说:“阿姨,你也坐吧,坐下来一起吃吧。”
何佩兰坚持着不肯坐,“我不饿,不饿,你们吃,吃完了休息会,下午还要工作,姑爷,你尝尝这鱼,现杀的,新鲜着呢。”
她像旧式伺候主家用餐的佣人似的,候在章柳身后,不停的给他夹菜舀汤,顺便仔细打量他的长相,越看越喜欢,眉眼鼻唇,没的挑剔。
搞的章柳挺不自在,但他见林睿皱起眉头,一副马上要发火的样子,可不想林睿因这点小事而生气,立即迎合何佩兰,津津有味的品尝她的手艺,可别说,菜做的很是美味,对于长期和父母两地分居的章柳来说,像极了怀念的家里的味道。
他由衷的赞美道:“阿姨烧的菜真好吃,跟我妈妈做的一样。”
何佩兰听了,起劲的要命,来来回回夹菜活动胳膊,充耳不闻章柳谦让的“够了,阿姨,菜够了”,筷子和碗打起了架,直到林睿瞪她瞪的眼睛发酸,她才停歇下来。
沐琦乐的看热闹,夹起一块鸡腿放在章柳碗里,说:“吃啊姐夫,这桌菜就是为你做的,你不吃,我们哪敢动筷。”
章柳道:“林小姐,鸡腿你吃吧。”
沐琦道:“在家里还叫我‘小姐’,你以为我在夜总会上班啊,从今天起,叫我沐琦,怎么了,嫌鸡腿不好吃?”
章柳道:“不是,在家里吃饭的时候,鸡腿都是留给家里最重要的人吃,从小习惯了。”
沐琦道:“章大律师的意思是,我是这个家里最重要的人喽。”
章柳道:“林睿跟我说过,你这个妹妹就是她的命,林睿觉得重要的人,自然我也会重视的,往后遇到困难,除了找刘澹泊,也可以来找我。”
他的表态让沐琦心暖暖的,她托着腮帮,调侃他道:“不方便告诉老刘的事情,都能来麻烦你,是不是?”
章柳笑着点点头,沐琦把放到她碗里的鸡腿夹给了林睿,说:“我减肥,不吃肉,谢谢姐夫啦。”
章柳又夹起盆里的另一只鸡腿放到空碗里,起身请何佩兰坐下来,说:“阿姨,你快坐下吃吧,这么热的天,你为我们做了一桌菜,辛苦你了。”
何佩兰兴奋的牙齿要掉出来,这个女婿懂事,太懂事了,按照他的理论,他认为自己也很重要了,合不拢嘴道:“好,好,一起吃”,然后又不放心的问:“章律师,我能叫你姑爷吗?”
她的试探,章柳怎会不解,毫不犹豫的说:“阿姨都把我当一家人了,我求之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