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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科技流13(第3页)

看起来,赤兔的胜利对赔率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不过黄宣更关心飞电的名字——能把它翻成“闪电”的人,也真是省心。

在场的人稍稍增多了一些,大都是原本不喜欢赛马的家属。赛马原本只是聚会的一个借口而已,而有妻子或者儿女作伴,往往会让聚会气氛显的亲切一些,所以很多人会将时间放在冷餐会上,而不是赛马场上。

不过,美国人是喜欢数据的,就像是espn转播赛马,也总是整出些某某记录的噱头,若非如此,一次只要1分钟的冲刺,很难引起电视观众们的兴趣。

漆成灰色的栅栏挡在起跑线前,黄宣探头看去,很容易就发现又跳又叫的嘉拉迪亚,她的提包也不知丢去了哪里,淡黄色的坎肩被拿在手里当作小旗挥舞着,远远的看去,有如起舞的孔雀。

伯吉斯的脸色很不好,作为一名平地骑师锦标赛的获胜者,仅仅是参加这样小型的赛马比赛本身就是很掉份的事情,何况他还在骑着“俄亥俄尖叫”的时候输了,那可是日蚀马王!然而,第二场的加赛对他而言,也只能算作是置之死地而后生,若非鲍勃以力相迫,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答应的。

一场3000公尺的比赛是很疲劳的,特别对于马匹而言。

黄宣高昂着头,俯视着周围的参赛者,飞电是一匹小公马,比起赤兔的骄傲,它有着更强的烈性,即便是在栏杆中,它也会下意识的驱赶其他的马匹,在马厩中,它就是1匹马占着5匹马的位置。

发令员缓缓的将手上的彩旗举起,号角声再次吹响。

黄宣将脚用力蹬在马镫上,臀部微微抬起,试过两次之后,方才坐定在马鞍上,他轻轻的揉揉飞电的鬃毛,趴在它耳边道:“咱们可是要拿第一的。”

场边的彩旗开始舞动,在太阳的阴影下拉出长长的一串,观众席最高点的音响发出两声杂音,就听上一场的解说员,来自espn的米特用颇具激情的声音道:“女士们,先生们,你们即将欣赏到的将是一场世纪大对决,来自中国的重型马黄色闪电与‘日蚀短途马王’俄亥俄尖叫,俄亥俄尖叫是一匹棕色的纯血马,其父亲是1995的日蚀奖马王、1996年的年长马王‘雪茄’,‘雪茄’有8个一级锦标赛的桂冠,包括久负盛名的育马者杯,职业生涯999。98万美金,噢,真是个吉利的数字。俄亥俄尖叫的母亲同样有名,它是来自爱尔兰的纯种传种母马,为库尔摩尔马场所有,身价3500万美金。”

米特停了一下,继续道:“我知道大家最为关注的还是来自中国的重型马闪电,不过目前,我们也没有更多的资料。这是一匹混血马,没有参加过任何一级锦标赛,也没有血统记录。今年两岁,呵呵,多么年轻的马驹啊,它还不适合参加这样剧烈的比赛,也许它与大多数的赛马都不同吧。”

“2个小时之前,同样是来自中国的重型马粉红兔战胜了俄亥俄尖叫,不过,是在俄亥俄尖叫并不擅长的3000公尺赛中,现在,面对另一匹重型马,站在熟悉的1000公尺赛场上,让我们拭目以待,再次关注俄亥俄尖叫的表现。”

最后一声号角响了起来。旌旗猎猎,黄宣夹紧了马腹,手掌小心的在缰绳上打了个转,如果是正规骑师,完全是不必如此做的,可惜黄宣只是个业余选手。

米特知道在场的大多数人都很少甚至没有看过赛马,因此很有针对性的解说道:“1000公尺赛讲究的是爆发力,跑道为直道,这是平地赛马中最引人入胜的比赛,目前的世界记录是54秒,‘俄亥俄尖叫’在1000公尺赛中的最好成绩是58秒62,如果它能够保持这种状态,今天的重型马闪电将很难取胜。”

发令官高举旗帜,三名副手也将彩旗举了起来。

伯吉斯将腰深深的弯了下去,并不断的作着提臀的动作,比起上一场比赛,他显然用心许多。

突然间,发令官将旗帜重重的挥了下去,就像是斩刀一般。

栅栏轰然打开。

无须黄宣下令,飞电就像是箭矢一般的冲了出去。

35%的重力消减,外带5%的摩擦力加成,让飞电在第一个100码位上只落后了半个马位。

这已经是优秀纯血马的标准了。

原本手撑在栏杆上欣赏的谢郝吃惊的抢过从人的望远镜,看着飞驰中的飞电,讶然道:“那匹马有多重?”

“580公斤。”从人迅速看了一眼手上的pda。

“breezing。”谢郝赞美着道。breezing是微风拂过,意指轻而易举的事,而在赛马界,通常是指拍卖前的展示。看起来,穆罕默德先生又对这匹马起了兴趣。

加上了反重力之后,黄宣的重量几近于无,加上一点点摩擦力加成,一骑当前,就如风驰电掣一般,仅仅200码的距离,飞电和俄亥俄尖叫就将所有的马落在了5个身位之后。

纯血马较小的身体有利于快速发力,其加速度也是各种马种中最快的,这一点在日蚀短途马王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黄宣完全依靠着“磁性吸附”固定着身体,将缰绳尽量的放松,飞电仿佛就是为赛场而生一般,驰骋中带着无限的兴奋。

如果是跑1000公尺的话,性能不良的卡车也是不能胜过纯种马的,在日蚀赛中,几乎每匹马都能跑进60秒大关,在这种高速运动下,黄宣觉得呼吸都困难了起来。

黑色的大框眼镜被颠簸的有些倾斜,黄宣顾不得去扶它一下,只是尽量伏低身体,减少风阻,在第一个百码线穿过之后,他就不必向前看了。

因为伯吉斯就在他的右侧。

“俄亥俄尖叫”领先“飞电”半个马头,但它的位置有些偏,如果飞电强行超过的话,黄宣就可能碰到伯吉斯的马镫和皮靴,在高速运动中,那绝对是一场灾难。

然而,1000公尺的距离转瞬即逝,被挡住了去路的飞电也愤怒了起来,甚至想要去咬俄亥俄尖叫,好在它的头被笼头罩了起来,即便如此,速度也降了下来。

虽然只有1000公尺,但在极速赛中,同样需要分配体力,伯吉斯处心积虑的占据了头马的位置,就是想要将黄宣引入他的节奏,不过对赛马一只半解的黄宣却是茫然不知。

是强行插入?还是从外线加速?黄宣犹豫不决了起来。

强行插入可能被逼出赛道,当然,最有可能的是弄伤两匹马,并达不到目的,而若是从外线加速,由于两人现在只差半个马位,黄宣就必须让飞电减速,然后再加速——这说起来简单,不提黄宣的控马能力,只是减速再加速这个过程,就会让结果全然不同。如果试过跑一百米就能够轻易的明白,在赛跑过程中步伐混乱有多糟糕,没有节奏的运动会让肌体过度疲劳,速度自然也就降低了。

骄傲的飞电将头昂了起来,腾然加速,几乎是以撞击的姿态向前加速冲去,黄宣的身体已经低的不能再低,双腿死命的夹着马腹,那一刹那,他几乎能够感受到大腿外侧蹭到的马毛。

火爆的场面让看台上的人们热血沸腾,绅士们解开了上衣领带,狂呼了起来,年纪稍稍大些的男士们也攀住了栏杆,将身体前倾,眺望着赛道。

解说员几乎是用呐喊的声音道:“闪电,它真的像是闪电一样,这里是四百码线,一道黄色闪电劈开了俄亥俄尖叫前方的地面,它现在领先日蚀短途马王半个身位。哦,现在是一个身位,赞美上帝,它几乎无可抵挡,有如空气一般的吹了出去,看看它飘逸的步伐,我敢打赌它能灌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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