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时间还不够吗?喜欢上一个人往往就是一瞬间的事。”宋即墨说,“谈外貌你可能会认为我肤浅,但我不得不承认你的外貌首先吸引到了我,你很漂亮。”
漂亮得就像是橱窗里最精致昂贵的瓷娃娃,只是远远望上一眼就能深深吸引住他的眼球,让人倾家荡产都想要把他买回家。
“一见钟情,你可以这么理解。”
应黎微不可查地皱了下眉,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宋即墨说他身上很香,也不是反感,但联想起来就会觉得奇怪。
宋即墨:“不相信?”
应黎咬着唇瓣问:“你就是觉得我好看所以喜欢我?”
宋即墨说:“当然不是,外貌只是其中一部分,你很有能力,性格也很好,善良,有耐心,情绪稳定,乖到不行,我没见过你这么乖的人,这些加起来还不够让我喜欢上你吗?”
最开始宋即墨对应黎没太上心,说不好听一点,顶多就是感兴趣,起初他甚至认为应黎是一只漂亮花瓶,他只是想要把这只花瓶和其他花瓶一样收藏进橱柜里,占有大过于喜欢。
直到演唱会上一袭红衣艳红似火,应黎束着一把细腰,轻而易举就占据了视觉中心,金黄色的灯光打在他身上,火红和赤金碰撞出一种奢靡到极致的美,袖子都化成了翩翩起舞的蝴蝶在给他伴舞,分明看不见他的眼睛也看不见他的脸却让人觉得他是那样的美。
应黎弹琴的指法凌厉,大开大合,每一次拨动琴弦都是灵魂在与之融合,私底下乖软腼腆的人在舞台上是那样的张扬自信,不是装腔作势,而是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气势,很有反差感。
三个月的新鲜感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一,但随着时间推移,他对应黎的兴趣不仅没有丝毫减退,反而越来越浓,浓到已经化不开了。
应黎说:“我没你说的那么好……”
“怎么没有,你都快把我迷得团团转了,是我相处过所有人里最好的人。”宋即墨凝视着他的眼睛,“黎黎,跟我谈恋爱好吗?”
应黎脸颊一点点红起来,害羞的样子勾人而不自知,宋即墨怜爱地想抬手摸他头发,应黎偏头,宋即墨就只撩了一下他的发丝。
“对不起。”
宋即墨的手指僵在半空中,笑了笑问:“这是在拒绝我吗?”
应黎细巧的喉结滚动着,下定决心说:“嗯,抱歉。”
直白而决绝,没有一丝迟疑。
宋即墨目光都暗淡了下去,怔了片刻后问:“不想谈恋爱还是有喜欢的人了?”
应黎眨了眨眼睛,仔细思考了这个问题说:“我没想过要谈恋爱。”
宋即墨勾唇问:“所以不是不喜欢我?”
“我可以追求你吧。”
他当时表现的还算绅士,笑着把人送回了车上。
这样的表白太过仓促且不合时宜,像是最低级的错误,是宋即墨这种情场老手是绝不会犯的,但他就是下意识那么做了,很冲动,不像他。
所以被拒绝也在情理之中。
宋即墨谈过的恋爱一双手都不过来,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别人追求他,偶尔遇到他很感兴趣的也会主动追,从来没失过手,就好像一直通关的游戏终于遇到了关卡,第一次被拒他感觉挺新鲜也挺无奈的。
应黎跟他以前追过的那些人不太一样,不要钱也不要名,洁白纯真,把钱和名捧到他面前都好像都在玷污他,他那么美,就应该干干净净一身白。
沈尧他们都是很有力的竞争对手,宋即墨头一回感到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