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兵站在了城门处,锈迹斑斑的锁子甲上还满是污迹,酒糟鼻在寒风中冻得发红。
老兵并没有疯狂的迎着巨兽冲锋,也没有试图阻拦对方,但仅仅只是留守在原地,在一片混乱之中,却依旧打眼。
那是因为,他现在的位置,却正好是金丝比蒙的必经之路。
庞大的巨兽似乎发觉自己遇到了挑战,暴跳如雷的巨兽血红着眼,向老将杀来。
“老酒鬼,你疯了!快逃啊!”
他并不是这座城市的将军,只是城防军队的一个老兵。
“老酒鬼”艾克,嗯,这就是他的绰号,也是他的代名词,原因只是因为他总喜欢在下岗以后去酒馆喝上几杯,即使在岗哨上执勤的同时,怀中也必然兜着劣酒。
“老酒鬼,你就不怕哪天喝醉死在阴沟里。”
每次,有人开着这么过分的玩笑的时候,老酒鬼却总是拍了拍肚子,张开满嘴老黄牙笑道。
“好啊,只要老巴克的松子酒管饱,明天我就死在你家的阴沟里。”
这时,似乎对同僚的惊呼没有听到,老酒鬼艾克抽了抽鼻子,浑浊的目光还盯着自己的酒罐。
“呸,这酒还真是一如既往的难喝啊,小巴克那小子到底给里面掺了多少水啊。或者,根本就是水里搀点酒。哎,越来也没有良心了,还是老巴克厚道啊。”
茗了口这三铜币一大壶的水酒,艾克眯着眼,似乎又回到了过去,那个时候,自己的兄弟和老伴还都在。巴克酒吧的松子酒虽然也很难喝,但至少分量足的多。
不过,那时自己可不叫什么老酒鬼,“喀什之箭”艾克可是出了名的精锐游侠,直到自己膝盖受伤转到城防部队前,自己可是出了名的狠角色。
“总觉得,有什么改变了啊。”
虽然天气一样寒冷,薪酬一样少的可怜,“老巴克酒吧”的酒水一样难喝,但那个时候,自己的小日子却总是过得不错,或许。是因为那些和自己一路走过的老混蛋、老酒鬼们都在吧。
“草,都是那群该死的兽人!还有没用的贵族!还没开战居然都开溜了,小辛德恩,等我见到你挂掉的领主老爸。看我怎么向他告状,一定要让他打花你屁股。就像以前一样。哎,人老了就是总爱回忆那些有的没的。”
老兵一边想着如何要和老上级告状,一边抽出那由于疏于打理而锈迹斑斑的制式铁剑。
“噗。”
一口酒水就全部喷了上去,湿漉漉的长剑总算带出一丝寒光,巨兽已经到了面前,被地震震的摇摇晃晃的老酒鬼却慢条斯理的开始整理自己的头盔。
“老辛德恩可是说过,我们这些士兵是他这个领主的面子,冲锋的时候也要注意形象。对了,我记得。这个时候应该还要念下冲锋口号,念什么好了?”
可以轻松捏碎桥梁的巨手就在面前了,老兵也停下了思索,喊着号子开始挥剑冲锋,那全心全德的一剑。那豁出自己一切一剑,带着了一丝弧光,隐隐约约居然出现了剑气,也到了艾克此世的最高水平。
“啪!”
但绝对实力的差距,却不是能够用斗志弥补的,比斯巨兽的钢爪落下,留在原地的。却只有那团肉泥和血迹了。
或是是被老兵突然的行为吓到了,或许,老兵那一剑,最终还是割伤巨兽的皮肤,金丝比蒙慢了下来,顿了一下。瞟了一眼老兵的尸体,才继续追杀其他的逃兵。
老酒鬼死了。死的很彻底,他既没有突生神力斩杀敌手,也没用用自己的性命鼓舞士气最终扭转战局。
这就是战争,没有主角。没有奇迹,只有血淋淋的弱肉强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