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过了好几次官司后,他对开庭审判的流程,都已经是轻车熟路了。
让他比较惊讶的是,这次对面的律师,居然又是老熟人张益达。
在看到自己后,张益达还亲切的和自己打了个招呼。
搞得他差点以为张益达是己方的辩护律师。
“张律师,你刚才……怎么笑得这么开心?”
被告席上。
高峰看着己方律师和秦昊打招呼时的表情,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咳咳,之前不是跟你说过嘛,我和对方打过好几次官司,他送进去的那几拨人都是我负责减刑的嘛。”
张益达随口解释了一句,紧接着叮嘱道:“马上就开庭了,你等会儿记得按照我之前教给你的做。”
开庭之前。
他就向高峰交待过如何做才能争取法官和审判员的减轻裁决。
一般来说。
针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在审判的时候有好几个从轻审判的考量。
第一,就是视其认罪表现。
若是表现良好,积极认罪,则可以酌情减轻刑罚。
当然,那些十恶不赦的,比如说故意杀人罪不在此列。
第二,则是有重大立功表现。
比如说举报同伙,帮助警方或者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的。
第三,则是初犯。
第一次犯罪,以前没有犯罪前科的,通常可以获得从轻发落的机会。
而一旦有犯罪前科的将会从重判处,三至十年的刑期,至少会在五年以上!
第四,则是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中止。
之所以设置这一类减刑,主要还是鼓励那些正在实施犯罪的人回头是岸,悬崖勒马。
而高峰的这个案子,很显然,不属于犯罪未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要其故意造成,实施了这一行为。便构成了犯罪。
即便没造成后果,也属于重大犯罪。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而且,高峰在这个案子里,故意隐瞒真相,直到被逼无奈才承认了罪责。
这属于严重的隐瞒不报,犯罪逃逸。
严格来说,这次的刑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