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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 下(第1页)

评价

负面

虽维持了秦朝的统治,但也加速了其政权的灭亡

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这一点和秦始皇采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丞相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纵观春秋战国的始末,秦朝统一是历史文化发展的必然。周围各个诸侯国斗争主要围绕政权割据吞并进行,百家文化渐渐统一,各国军事和行政渐渐被儒家等主流文化所渗透,导致战争机器的发展被文化束缚。受文化影响,例如孙子兵法战例等等,战争被文化和文化所带来的其他变化所改变,从而使战争机器无法达到杀伤力的最大化。这就使得一支能够不受传统影响的军队能够战胜传统的军队,从秦国这架战争机器的发育到扬威,秦始皇很好地利用了这一点。看秦国统一历史,就是一部文化与杀伐博弈的大戏,文化讲求道义,战争讲求杀伤力,最后不仅是新型战略思想的胜利,还是秦始皇立国战略思想的胜利。焚书坑儒仅仅是秦始皇立国思维在治道上的投影,对于嬴政来说,作为旧道的代表,大儒们的作为无疑会对大秦带来危险,他害怕国家和军队的软化。对于这种力量的恐惧,导致嬴政确定了他的一套方略,最后反而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

虽然是为了加强思想控制,并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成功;但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不利于社会发展,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并且手法残忍,残暴。

荀子学派法家学派与孔孟正统派儒学的斗争,集中表现在中央集权(地主政治)与分封诸侯(领主政治)的争论上,终于爆发了焚书坑儒的大破裂。前二二一年,初并天下,以丞相王绾为首的群臣,都主张在离秦较远的燕齐楚等地分封皇子为王,独廷尉李斯反对分封。秦始皇从李斯议,确定行施郡县制度。前二一二年,秦始皇大宴群臣,博士齐人淳于越倡议,主张学古法,分封皇子功臣为诸侯。丞相李斯斥儒生不师今而学古,各尊私学,诽谤朝政,惑乱民心,建议禁私学。办法是除了史官所藏秦国史记以外,别国史记一概烧毁;除了博士官所藏图书,私人所藏儒家经典和诸子书一概送官府烧毁。下今后三十天不送所藏私书到官府,罚筑长城四年。聚谈诗书的人斩首,是古非今的人灭族,只有医药、占卜、农作书不禁。民间求学以吏为师。秦始皇从李斯议,实行了焚书法令。前二一一年,方士求神仙不得,且诽谤始皇,后畏罪逃走,秦始皇大怒,在咸阳查探后,活埋术士四百六十余人。李斯主张中央集权,是适合时宜的,他所代表的儒家荀子学派(与韩非派法家合流)却是一种极端压制人民的政治思想。

王绾、淳于越主张分封诸侯,从周分封诸子导致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到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仍旧因分封后的削藩后内战的教训告诉我们,他们的观点是极端错误的。他们所代表的儒家孔孟正统派(包括阴阳家与神仙家)讲仁义,但秦初尚属乱世,六国余孽仍在,光有仁义如何治国。

“焚书坑儒”这一几乎可以肯定是很大一部分是杜撰的事件,却成为了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使其被后世天下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恨不能掘墓鞭尸。可以说,得罪文人特别是后来得到权柄的文人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他们几乎成功的让一个立下不世之功的千古一帝遗臭万年。

正面

王充: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

郑樵:陆贾,秦之巨儒也。郦食其,秦之儒生也。叔孙通,秦时以文学召,待诏博士,数岁,陈胜起,二世召博士诸儒生三十余而问其故,皆引春秋之义以对。是则秦时未尝不用儒生与经学也。况叔孙通降汉时,自有弟子百余人,齐鲁之风亦未尝替。故项羽既亡之后,而鲁为守节,礼义之国则知。

秦时未尝废儒,而始皇所坑者,盖一时议论不合者耳。其所焚者,一时间事耳。后世不明经者,皆归之秦火,使学者不覩全书,未免乎疑以传疑。然则《易》固为全书矣,何尝见后世有明全《易》之人哉?臣向谓:秦人焚书而书存,诸儒穷经而经绝,盖为此发也。诗有六亡篇,乃六笙诗,本无辞。书有逸篇,仲尼之时已无矣。皆不因秦火。自汉已来,书籍至于今日,百不存一二,非秦人亡之也,学者自亡之耳。(《秦不绝儒学论》)

朱熹: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

朱彝尊:秦本坑乱道之儒而非圣人之徒。

刘大櫆:“博士之所藏具在,未尝烧也。……六经之亡非秦亡之也,汉亡之也。”。“书之焚,非李斯之罪,而项籍之罪也”。(《焚书辩》)

光聪谐《有不为斋随笔》:“斯能为此谏而又议烧〈诗〉、〈书〉者,烧天下之私藏耳,盖犹有在官者”,泷川与之暗合。皆不知〈朱子语类〉卷一三八已曰: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光氏又谓:刘大槐〈焚书辨〉殆得其实,宋萧参〈希通录〉已发此意,而皆未据〈乐书〉为说。萧书犹见于〈说郛〉卷一七、〈续百川学海〉甲集等,于烧书仅引“前辈”之说;其“究极”而辨者,乃在坑儒,谓所坑乃“方技之流”,非“吾儒中人”,盖未省“术士”指方士亦可指儒生。

刘师培《左庵集》卷三〈六经残于秦火考〉谓“民间所存之经亡于秦火,而博士所藏又亡于项羽之火”,萧何所收“图书”,即〈张苍传〉“明习天下图书计籍”之“图书”,非“六艺”也。窃意刘氏言过。民间〈诗〉、〈书〉,未必能家摧而户烧之,燔余烬遗,往往或有。

朱彝尊《曝书亭集》卷四六《周鼎铭跋》:“举凡锋矛刀剑,无不有铭。自秦销金洛阳,厉禁所至,为段治改煎,殆不可胜数。世徒惩秦燔《诗》、《书》之祸,不知销金为祸之益烈也!”

陈恭尹《读〈秦纪〉》云:“夜半桥边呼孺子,人间犹有未烧书”;果若王、赵以至刘、逢之说,则百家杂碎,初未从火,兵家言原在“不燔”之列,三诗为无的放矢也。

袁宏道《经下邳》云:“枉把六经灰火底,桥边犹有未烧书”。

康有为:秦焚书,六经未因此而亡。秦坑儒,儒生未因此而绝。自两生外,鲁诸生随叔孙通议礼者三十余人,皆秦诸生,皆未尝被坑者。其人皆怀蕴六艺,学通《诗》《书》,逮汉犹存者也。然则以坑儒为绝儒术者,亦妄言也。汉制“郡国计偕,诣太常受业如弟子”,犹因秦制也。夫博士既有守职之藏书,学者可诣吏而受业,《诗》《书》之事,尊而方长,然则谓“秦焚《诗》《书》,六艺遂缺”,非妄言而何?然而二千年之学者遂为所惑,虽魁儒辈出,无一人细心读书,祛其伪妄者,岂不异哉!

朱彝尊《秦始皇论》云:“盖吾观于始皇之焚诗书而深有感。于其际也,当周之衰,圣王不作,处士横议,孟氏以为邪说诬民,近于禽兽。更数十年历秦,必有甚于孟氏所见者。又从子之徒,素以摈秦为快。不曰‘嫚秦’,则曰‘暴秦’;不曰‘虎狼秦’,则曰‘无道秦’。所以诟詈之者靡不至。六国既灭,秦方以为伤心之怨,隐忍未发,而诸儒复以事不师古,交讪其非。祸机一动,李斯上言,百家之说燔,而诗书亦与之俱烬矣!嗟乎,李斯者,荀卿之徒,亦常习闻仁义之说,岂必以焚诗书为快哉!彼之所深恶者,百家之邪说,而非圣人之言。彼之所坑者,乱道之儒,而非圣人之徒也。特以为诗书不燔,则百家有所附会,而儒生之纷纶不止,势使法不能出于一。其忿然焚之不顾者,惧黔首之议其法也。彼始皇之初心,岂若是其忍哉!盖其所重者法,激而治之,甘为众恶之所归而不悔也。呜呼,邪说之祸,其存也,无父无君,使人陷于禽兽;其发也,至合圣人之书烬焉。然则非秦焚之,处士横议者焚之也。”

吕思勉:在《管子·法禁》,《韩非子·问辨》两篇中,早有焚书的主张。秦始皇及李斯就把他实行了。把关涉到社会、政治问题的“诗、书、百家语”都烧掉,只留下关系技术作用的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涉及社会、政治问题的,所许学的,只有当代的法令;有权教授的人,即是当时的官吏。若认为始皇、李斯此举,不合时代潮流,他们是百口无以自解的,若认为有背于古,则实在冤枉。他们所想回复的,正是古代“政教合一,官师不分”之旧。古代的情形是如此,清朝的章学诚是发挥得十分透彻的。坑儒一举,乃因有人诽谤始皇而起,意非欲尽灭儒生,并不能与焚书之事并论。

梁启超:“二事同为虐政,而结果非可以一概论。坑儒之事,所坑者咸阳四百余人耳。且祸实肇自方士,则所坑者什九皆当如汉时文成、五利之徒,左道欺罔,邪谄以易富贵,在法宜诛也。即不然,袭当时纵横家余唾,揣摩倾侧,遇事风生;即不然,如叔孙通之徒,迎合意旨,苟以取荣。凡若此辈,皆何足惜!要之当时处士横议之风,实举世所厌弃。虽其志节卓荦,道术通洽之士,亦较他时代为特多,然率皆深遁岩穴,邈与世绝矣。其仆仆奔走秦廷者,不问而知其为华士也。始皇一坑正可以扫涤恶氛,惩创民蠹,功逾于罪也。”

鲁迅: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他的吃亏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不错,秦始皇烧过书,烧书是为了统一思想。但他没有烧掉农书和医书;他收罗许多别国的“客卿”,并不专重“秦的思想”,倒是博采各种的思想的。

章太炎:秦焚《诗》、《书》、百家语在人间者,独博士如故,将私其方术于已,以愚黔首。故叔孙通以文学征,待诏博士;而陈胜之起,诸生三十余人得引《公羊》“人臣无将”以对。(郑樵、马端临说,实本《论衡》。《论衡·正说篇》曰:“令史官尽烧‘五经’,有敢藏《诗》、《书》、百家语者刑,惟博士乃得有之。”近人多从其说。)或曰:秦火及“六籍”,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俱在,可观。(见《论衡·书解篇》)孟子徒党虽尽,其篇籍得不泯绝。(《孟子题辞》)余以为工程师地法令者,自《秦纪》、《史篇》(秦八体有大篆,不焚《史篇》)、医药、卜筮、种树而外,秘书私窃无所不烧,方策述作无所不禁。然而文学辩慧单于人心,上下所周好,虽著令,弗能夺也。

后李斯者,汉初挟书之令未多,然娄敬以戍卒晚路,上谒高帝,亦引《大誓》为征。汉之法令弗能绝也。

若其咸阳之坑死者四百六十人,是特以卢生故,恶其诽谤,令诸生传相告引。亦由汉世党锢之狱,兴于一时,非其法令必以文学为戮。数公者,诚不以抵禁幸脱云。

柏杨《中国人史纲》:嬴政大帝虽然焚毁儒书,目的只在限制崇古思想的传播,对儒家学者,仍继续保留他们的职位,而且继续鼓励他们研究。

白寿彝《中国通史》: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反对是古非今,打击方士荒诞不经的怪谈异说。

何兹全:秦始皇焚书,是当时进步思想和反动思想斗争的结果,它所体现的是在政治上代表进步的人对代表反动的人的打击。

王充,东汉信仰儒学的哲学家:“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圣人之全经犹存。”

郑樵,宋代史学家:秦时未尝废儒学,秦时未尝不用儒学与经学。“萧何入咸阳,收秦律令图书,则秦亦未尝无书籍也。其所焚者,一时间事耳”。“不过坑一时议论不合者,非实儒也”,“秦人焚书而书存,诸儒穷经而经亡。”所谓诗书之焚,乃学者自焚也,非秦皇之过也。(《秦不绝儒学论》)

王立群,河南大学教授:焚书坑儒”说法有误只有少数人知道。

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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