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美国总统的选举流程,在进行总统候选人选举的同时,也会在各个州同步选举“总统选举人团”。
听起来有些绕口!
但实际并没那么复杂,就是先由选民选出“总统选举人”,这个“总统选举人”的票数与美国的参、众两大议院的议员席位相等。
而根据胜者通吃的规则,只要总统候选人在该州得到了最多的普选民票,那该州选出来的“总统选举人团”就要把票全都投给这个总统候选人。
历史上,除了缅因、内布拉斯加这两个州是遵守根据普选票的得票比例,来分配“总统选举人”的票数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通吃”制度。
而由于各州的选举人票的数量相差较多,这样就可能出现在全国普选中累计得票多的总统候选人,不能赢得总统选举的情况。
这并不是不可能发生,而是已经多次发生。
美国的宪法还规定,如果所有候选人都未能获得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则由国会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选人中选出总统。
比如1824年的美国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
“不通吃便会被其他博弈方吃得骨头都不剩……”
夏原吉看着地上那幅潦草的“海盗分金”图,不由陷入了沉思。
按照林先生说的所有海盗分配的最优解,夏原吉又自行反推演算了一遍,对所谓的海盗分金博弈也是理解得愈发深刻透彻。
这个关乎多方博弈的经济学模型,实际还是比较粗浅,甚至只能说沾上点皮毛,但它却给夏原吉提供了一点不一样的思路启发性。
海盗分金……
如果不只是海盗分金,而是把它套用到国家税收的三方博弈上。
那是不是也得胜者通吃?
朝廷、地方、士绅不可能都保持绝对理性,所以实际的博弈情况只会与“海盗分金”预设的不同……
不对,不同归不同,但胜者通吃的规则并不会改变!
相反,还会继续加强,要是任意一方都做不到胜者通吃,那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局势只会越来越败坏。
嘶~!
夏原吉倒抽一口凉气,他好像终于懂了。
难怪古往今来,历代的王朝越往后发展,税制就会变得越发败坏。
原来……
原来根子出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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