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温声说:“就当我祖上留下的宝贝,传给儿媳妇的,你收好就是了。”
冬麦低头摩挲着那玉镯子,确实挺好的,触感温润舒服,想想这是沈烈祖上的,卖了的话确实可惜:“那咱们就收着吧,我现在戴,怕别人看到说道,也怕弄坏了,咱先好好收着。”
沈烈点头,于是两个人重新把那镯子放在盒子里,又藏在一旁的杂草堆中。
沈烈笑着说:“等会我们回去,你抱着一堆,我抱着一堆,就说是当柴火烧的,别人看到也不奇怪,不然咱拿这么一个盒子,被人看到了,还不知道怎么传。”
冬麦自然明白:“好,我知道,财不露白,不能让人看到!”
收好了盒子后,沈烈又去各处检查了一番,甚至把墙角墙壁都敲了一遍,不过再没发现这样的暗柜。
只能说,当年被搜查的时候,确实很仔细了,连一个铜板都没能留下。
沈烈:“镯子肯定不卖,给你留着,别的也没什么,咱俩的发财梦碎了,还是老老实实收拾屋子,准备做买卖勤劳致富吧!”
冬麦噗地笑了:“好!”
夫妻两个收拾了半天院子,又找来电工帮忙拉电线,电线倒是很容易安装,买一个电表装上就行了,电闸也给安上了,不过拉电灯的话,暂时手头钱不够,需要电工那里去公社电力局再取电线,还得等他有时间。
不过这也不要紧,只要能通电,回头就能干活,电灯实在不行的话,就用蜡烛或者煤油灯代替就是了。
折腾了大半天,天快晃黑的时候,两个人抱着柴火,回去了家里。
冬麦战战兢兢的,她生怕别人发现了自己和沈烈的秘密,不过好在一切都是多想的,并不会有人意识到他们的柴火中藏着一个那么好看的玉镯子。
到了家里后,赶紧关紧了门,小心翼翼地取出来,捧着那镯子,摩挲了一番,之后又戴在手镯上看,确实是好看。
冬麦喜欢得不行了,爱不释手:“这个肯定特别贵。”
沈烈听到这话,笑着说:“所以好好留着,也许是古董,说不定过些年更值钱,咱早早卖的话就亏了。”
冬麦一想也是,便小心地取下来,放在盒子里,又把盒子收在自己日常放柜子的箱子中,这样轻易不会被人发现了。
晚间洗过之后,躺在炕上,冬麦还是越想越兴奋:“你说这个得值多钱,我不是说要卖,就是好奇。”
沈烈的心思哪里在镯子上。
他是经历过生死的人,于钱财上,他看得淡。
他搂着怀里的新婚妻子:“也许值一百吧。”
冬麦瞪大眼睛:“怎么可能,就一块表钱?”
沈烈便道:“也许一千块?”
冬麦诧异了:“这么贵吗?”
外面的月亮从窗户照下来,落在她净白的面颊上,他继续逗她:“这种玉镯子据说都挺贵的,也许值两万。”
冬麦顿时睡不着了,她甚至翘起脑袋,睁大眼睛看着他:“你是不是在瞎说啊!”
想到刚才她是把两万块戴在手腕上,顿时觉得整个人不自在了。
沈烈便笑出声,他低头,亲她的脸颊:“谁知道呢,我瞎说的。”
冬麦没好气了,低哼一声:“原来你逗我玩呢!”
看着她气哼哼的样子,沈烈眸光转沉,低头吻她的唇,喃声说:“那我不逗你了,我们好好睡觉。”
当他这么亲她的时候,他想,男人和女人到底不一样。
作为一个男人,他可是想得很,恨不得日日搂着她,她怎么就不惦记呢?
第二天,按说该是去公社里王书记家帮着采买食材,不过冬麦身上实在酸,懒懒的竟然不想起来,她哼哼着抱怨他:“都怪你,都怪你,害我那么晚睡!”
她哼哼起来像小猪,沈烈便捏了捏她鼻子哄她:“那就再睡一会吧。”
冬麦:“人家王书记家里还等着呢。”
沈烈:“也没说多早去,太早过去买肉,人家看你心急,说不定不给你好价呢。”
冬麦想想好像也有点道理,便也懒懒地重新闭上眼,迷糊着睡个回笼觉。
不过心里却是想,自从结婚后,她好像是比以前懒散了,为什么呢,这都是沈烈害的。
她甚至记得小时候看过的戏,当时不太懂,不过有些句子却是隐约记得,就是那个“从此君王不早朝”,沈烈就是那个祸国妃嫔!
沈烈看冬麦迷迷糊糊地合上眼,轻手轻脚地下炕,先过去厨房烧火,早饭他们比较简单,熬一个稀粥,再把昨晚剩下的热热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