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华夏航空工业在国际上打响名声的关键阶段,因此,只要是有华夏技术参与,而不是单纯出钱当冤大头的合作研发项目,都值得一试。
当然,最基本的把关还是要做。
否则搞出个DC10或者737max那样的空中浩劫官方合作伙伴,就完全是得不偿失了。
而眼前这份报告上面的“AC139”直升机,虽然粗看之下还非常简陋,而且目前还处在基本设计方案尚未完全确定的阶段,但是从效果图和设计草稿,以及性能指标来看,定位应该就是前世的AW139直升机。
只不过在原来的时间线上,阿古斯塔公司在这个型号上先是找到了贝尔直升机公司合作,未果之后又与英国韦斯特兰成立合资公司,专门负责这一型号的研发升级。
然而英国人又例行发挥搅屎棍天赋,最后逼得意大利人没办法,又花大价钱直接收购了本来已经不值什么钱的韦斯特兰公司,才算是稳定下来。
好在,坎坷归坎坷,但好事多磨,后来的AW系列直升机还是成为了全世界范围内民用直升机领域的标杆级产品,尤其是在高端市场。
必须承认,意大利人是懂豪华的。
包括华夏国内的通用和警用航空,也采购了大量这一系列的产品。
哪怕只从这个角度考虑,选择合作也绝对血赚。
反正都是要花钱,不如把其中一部分留在国内。
当然,在现在这个时间线上,阿古斯塔一步到位,直接找上了合作意愿更靠谱的华夏航空工业,所以“AB”和“AW”这两個前缀恐怕永远不会出现了。
就当是对英美父子俩的无情NTR吧。
“只要项目所有权是50:50,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常浩南把已经看完的资料放到茶几上,略加思索之后抬头回答道:
“不过,在冰飞集团那个改进型直9的项目里面,我们集团是作为乙方,提供技术上的解决方案,本质上相当于一级供应商。”
“如果要和阿古斯塔公司继续用这种方式合作的话,我们可能需要一个成为国际供应商的进出口资质才行……”
火炬集团之前唯一的产品就是TORCHMultiphysics软件。
由于目前对于软件产业的规定还不够明确,所以“往国外出售计算机软件”这种行为暂时没有被界定。
别说资质,连税都可以不交……
但如果是做正经进出口生意,那还是需要许可证的。
尤其是还要成为国际供应商的,审批一般还比较严格。
再说火炬集团如今也是正儿八经的二级国企,去行政化改制之前妥妥的厅局级单位,总不能一直用打擦边球的办法做生意。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把相关许可拿下来。
结果丁高恒早就已经预判到了他的预判:
“进出口资质的事情,我早就已经联系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给你解决了。”
“啊?”
就算是常浩南,也被这个效率给惊了。
要知道,哪怕是真的一路开绿灯,该走的程序也都是要走的。
在他这个总经理都没出面的情况下,外贸许可就给拿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