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证篇(五)
属性:里证者,病之在内在脏也。凡病自内生,则或因七情,或因劳倦,或因饮食所伤,或为
酒色所困,皆为里证。以此言之,实属易见,第于内伤外感之间,疑似之际,若有不明,未
免以表作里,以里作表,乃致大害。故当详辨也。
一、身虽微热,而汗出不止,及无身体酸疼拘急,而脉不紧数者,此热非
在表也。
一、证似外感,不恶寒,反恶热,而绝无表证者,此热盛于内也。
一、凡病表证,而小便清利者,知邪未入里也。
一、表证已具,而饮食如故,胸腹无碍者,病不及里也。若见呕恶口苦,或心胸满闷不
食,乃表邪传至胸中,渐入于里也。若烦躁不眠,干渴谵语,腹痛自利等证,皆邪入于里也。若腹胀喘满,大便结硬,潮热斑黄,脉滑而实者,此正阳明胃腑里实之证,可下之也。
一、七情内伤,过于喜者,伤心而气散。心气散者,收之养之。过于怒者,伤肝而气逆
,肝气逆者,平之抑之。过于思者,伤脾而气结,脾气结者,温之豁之。过于忧者,伤肺而
气沉,肺气沉者,舒之举之。过于恐者,伤肾而气怯,肾气怯者,安之壮之。
一、饮食内伤,气滞而积者,脾之实也。宜消之逐之;不能运化者,脾之虚也。宜暖之
助之。
一、酒湿伤阴,热而烦满者,湿热为病也。清之泄之;酒湿伤阳,腹痛泻利呕恶者,寒
湿之病也,温之补之。
一、劳倦伤脾者,脾主四肢也。须补其中气。
一、**伤肾而阳虚无火者,兼培其气血;阴虚有火者,纯补其真阴。
一、痰饮为患者,必有所本,求所从来,方为至治。若但治标,非良法也。详具本条。
一、五脏受伤,本不易辨,但有诸中必形诸外,故肝病则目不能视而色青,心病则舌不
能言而舌赤,脾病则口不知味而色黄,肺病则鼻不闻香臭而色白,肾病则耳不能听而色黑。
虚实篇(六)
属性:虚实者,有余不足也。有表里之虚实,有气血之虚实,有脏腑之虚实,有阴阳之虚实。
凡外入之病多有余,内出之病多不足。实言邪气实则当泻,虚言正气虚则当补。凡欲察虚实
者,为欲知根本之何如,攻补之宜否耳。夫疾病之实,固为可虑,而元气之虚,虑尤甚焉。
故凡诊病者,必当先察元气为主,而后求疾病。若实而误补,随可解救,虚而误攻,不可生
矣。然总之虚实之要,莫逃乎脉。如脉之真有力真有神者,方是真实证,脉之似有力似有神
者,便是假实证,矧脉之无力无神,以至全无力全无神者哉,临证者万毋忽此。
一、表实者,或为发热,或为身痛,或为恶热掀衣,或为恶寒鼓栗。寒束于表者无汗,
火盛于表者有疡。走注而红痛者,知营卫之有热;拘急而酸疼者,知经络之有寒。
一、里实者,或为胀为痛,或为痞为坚,或为闭为结,或为喘为满,或懊不宁,
或躁烦不眠,或气血积聚,结滞腹中不散,或寒邪热毒深留脏腑之间。
一、阳实者,为多热恶热。阴实者,为痛结而寒。气实者,气必喘促而声色壮厉。血实
者,血必凝聚而且痛且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