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义
属性:《上古天真论》曰∶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三七,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
极。丈夫八岁,肾气实,发长齿更。三八,肾气平均,筋骨劲强,故真牙生而长极。五八,
肾气衰,发堕齿槁。八八,则齿发去。
《邪客篇》曰∶天有列星,人有牙齿。
《五味论》帝曰∶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何也?少俞曰∶苦入于胃,五谷之气,
皆不能胜苦,苦入下脘,三焦之道皆闭而不通,故变呕。齿者,骨之所终也,故苦入而走骨
,故入而复出,知其走骨也。
《经脉篇》曰∶手阳明之脉,其支者从缺盆上颈贯颊,入下齿中。足阳明之脉,下循鼻
外,入上齿中,还出挟口环唇,下交承浆。
《寒热病篇》曰∶臂阳明有入遍齿者,名曰大迎,下齿龋取之。臂恶寒补
之,不恶寒泻之。足太阳有入遍齿者,名曰角孙,上齿龋取之,在鼻与前。
方病之时,其脉盛,盛则泻之,虚则补之。骨寒热者,病无所安,汗注不休。齿未槁,取其
少阴于阴股之络。齿已槁,死不治。骨厥亦然。
《杂病篇》曰∶齿痛,不恶清饮,取足阳明。恶清饮,取手阳明。
论证(共四条)
属性:齿牙之病有三证∶一曰火,二曰虫,三曰肾虚。凡此三者,病治各有不同,辨得其真,
自无难治之齿病矣。凡火病者,必病在牙床肌肉间,或为肿痛,或为糜烂,或为臭秽脱落,
或牙缝出血不止,是皆病在经络。而上牙所属,足阳明也,止而不动。下牙所属,手阳明也
,嚼物则动而不休。此之为病,必美酒浓味,膏粱甘腻过多,以致湿热蓄于肠胃,而上壅于
经,乃有此证。治宜戒浓味,清火邪为主。虫痛者,其病不在经而在牙,亦由肥甘湿热,化
生牙虫以致蚀损蛀空,牙败而痛。治宜杀虫为主。湿热胜者,亦宜兼清胃火。肾虚而牙病者
,其病不在经而在脏。盖齿为骨之所终,而骨则主于肾也。故曰∶肾衰则齿豁,精固则齿坚。至其为病,则凡齿脆不坚,或易于摇动,或疏豁,或突而不实。凡不由虫、不由火而齿为
病者,必肾气之不足。此则或由先天之禀亏,或由后天之斫丧,皆能致之,是当以专补肾气
为主。
一、齿有伤于外因者,或以击损,或以跌扑,或勉强咬嚼坚硬等物,久之无不损齿,此
岂药之可疗,知者自当慎也。
一、种齿法∶古有晨昏叩齿之说。虽亦可行,然而谷谷震动,终非尽善之道。
余每因劳
因酒,亦尝觉齿有浮突之意,则但轻轻咬实,务令渐咬渐齐,或一二次,或日行二三次,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