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情况就不同了。
仅凭杀死一只就能获得赏金,再加上皮毛、肉和骨头的售卖,这将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那么,怎么猎杀洛呢?”
“嗯。洛有收集闪亮物品的习惯。遇到时,撒些玻璃珠之类的物品迷惑它们,然后将其杀死是最常见的方法……”
但彼勒斯摇了摇头。
“那是对付少数洛的方法。”
“是的,确实如此。”
“我会使用另一种方法。”
“……?”
彼勒斯选择的方法很简单。
“洛会被刚死的野兽的新鲜血迹吸引。它们嗅觉灵敏,即使相隔数公里也能闻到气味并聚集过来。”
“没错。您知道得真清楚。现在学院里也教这个吗?”
彼勒斯刚才所说的内容通常是熟练猎人才会知道的,这让米尼芬显得相当惊讶。
它们是首先聚集到受伤并散发血腥味猎物周围的生物。
就像海洋中的鲨鱼,在陆地上,洛扮演着类似的角色。
彼勒斯捕获了一只野猪,剥去它的皮并将尸体拖到各处。
血液渗入泥土中的腥味随着夜风弥漫整个森林。
彼勒斯将野猪的毛皮和血滴散布在整个山上。
当然,不得不跟随他的米尼芬惊恐不已。
“这,这是在刺激洛们!这是自杀行为!虽然单个洛的危险等级仅为C+,但一旦成群结队,危险等级可达到A级!”
几公里内的洛全部朝这里涌来的景象,对于猎人来说是难以想象的恐怖场景。
然而,彼勒斯只是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不用担心。我只是引诱它们,然后躲起来。”
听到这话,米尼平稍微安心了一些。
“啊,它们在喘息吗?那真是太好了。确实,当它们进食时注意力会下降。如果群体内部发生食物争夺战,那些弱小的个体肯定会被淘汰,这样我们挑选容易猎杀的弱者也会变得更容易。那时候,我们可以从掉队的那些开始一个个解决……。”
然而,随着比勒斯接下来的话,米尼平再次被吓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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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们要追的是领头的。它们会把猎物带到哪里,我们就追到哪里。”,
“什么?为什么……。”
“当然是为了确定它们老巢的位置。”,
比勒斯的目标不是一两只,也不是一群,而是整个族群。
连帝国的讨伐军都无法做到的,对整个族群的狩猎。
米尼平张大了嘴,看着轻松说出这些话的比勒斯。
“为什么,为什么要做到这种程度……?”
对比勒斯如此说,米尼平得到了一个简短的回答。
“赚大钱不是很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