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在对方漫长的一生中。这七天可能都不会留下什么回忆。
而且。他从不玩雏。
那时他真心觉得把女人跟衣服划上等号的人忒强大了。
钱“货”两清。不过一场特殊的不能明言的交易罢了。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他二十七岁。
那一年。他碰了一个男孩。
现在想想。他还会乐自己的天真。
那时。他还会为醉酒的强迫而在第二天失了颜色。
明明知道男人跟男人即使发生关系也沒什么。却在看到床上堪称惨烈的景象时。呼吸乱了节奏。
然后。他居然跟那个男孩交往了。
是的。交往。不是玩玩。
他不知道是不是醒來时。对方那苍白好似沒有呼吸的脸还是那句“沒什么。我本來就是出來卖的。这次走错房我自己也有错”让他骤然起了愧疚感。
明明从沒想过跟男人一起过活的他。下了一个令他都感到吃惊的决定。
他决定跟这个人交往。
把男孩从高级会所里带了出來。然后领着对方去了自个的家里。
不是家族的房子。而是他自己的一处公寓。不大却处处都由他亲手布置的地方。
然后渐渐过起了每天都准时回家吃饭的生活。
甚至后來。对当时陷害男孩走错屋子的那人竟起了感激心。
虽然在带男孩离开那个地方时。给会所老板帮那人打了声“招呼”。让其以后的日子绝对“精彩”。而他如今也丝毫沒有要取消那时给的“关照”的意思。
毕竟。那人虽然阴错阳差地成全了他跟男孩。但其心思却跟好一点也搭不上边。
他想。至少那些有着特殊癖好的人能够让那人清醒清醒。
对身边的男孩。他越发的好。
他想这么一辈子过下去。也未尝不可。
爱情是个什么玩意他不清楚。而身边那些所谓真诚的爱。他更觉得像是脑子犯傻。
不说他家那在妻子精神出了问題后一直悬空夫人位置的老头子。就是教导他的纪青岚。不也是在纪云他老妈死了后才开始各种悔悟的吗。
若是真的喜欢。他就不信一个吃穿不愁的人会因为忧郁症被送进医院。只为了有人能全天看护。
他也不信。人死了一向活得好好的人会忽然产生爱情那东西。
与其期待这么不靠谱的感情。他宁可相信人和人的关系是时间堆积起來的。
跟着对方共同生活。然后养成了习惯。在一起也就成了必然。
当然前提是对方你看着还顺眼且沒什么原则上无法忍受的缺点。
他想。就是男孩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