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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酒店的故事(第1页)

“我去找了这个镇上的大神,大神说我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车也被那东西给霸占了。她给了我一张符,让我晚上拿过去贴在车上,明天车就可以开走了。”听到这,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问道:“所以,你来到饭店点了两瓶二锅头,就是为了给自己晚上壮胆?”他连连点头说道:“对,那地方,我可没有胆量再去第二次。可是车还在那里,那可是我养活一家老小的家伙,我全部的家当都在车上了,要是不去,我们一家老小可就真的要饿死了。”人到中年,大部分男人真的很悲催,眼前的大哥就是如此。明知道自己住进了鬼店,被吓得半死了,换个处境可能会马上逃离这里。可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他却义无反顾的还要去走一遭。哪怕是喝五十多度的二锅头,也必须硬着头皮上,这份勇气,我佩服。今晚我也正好要找个阴气重,孤魂野鬼多的地方给黄依依还魂。一个闹鬼的酒店,恐怕这很适合。想到这,我对他说道:“大哥,要不,我陪你走一趟?”一听我那么说,中年大哥的眼睛瞬间就放出了光芒。他张张嘴,正准备说话,旁桌的一个老大爷突然开口了:“哎哟,几个小年轻,去不得,那地方去不得啊!”我俩同时转头看了过去,说话的是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大爷,老大爷左边脸上有一条很深的伤疤,左边的眼球都是坏死的。乍眼一看,还挺吓人。我看着大爷问:“怎么去不得?那儿发生过什么事吗?”老大爷指了指自己的脸,道:“看到了吗?这就是在那地方留下来的。我啊,捡回了一条命,但,这只眼睛看不到了!”“大爷,那里发生过什么事啊?”老大爷叹息了一口气道:“那个酒店是二三十年前建造的,那会我们这个地方煤矿资源丰富,有很多人来这边打工。”“当时我们镇上有个富豪就在煤矿旁边不远处开了个酒店,那个酒店就叫魅力城大酒店。”“那个年代的交通并不发达,镇上除了煤矿也没什么其他的产业,其实开酒店是包赔的。”“可是那富豪神通广大啊,不知道从哪找来了很多女人在酒店上班。于是,原本不被看好的酒店,一下就变成了煤矿工的乐园,那地方就这样每天一到晚上就热闹非凡。”“不仅仅只是煤矿工,镇上的很多光棍都经常往那地方跑,就是隔壁镇的也有不少人跑过来。”“当时,那地方可以说是男人的天堂。”“可是好景不长,突然有一天晚上,酒店里面的一个女孩就像是疯了一样,拿着一把刀捅死了酒店的四十多个人。”说到这,老大爷咳嗽了几声,借着这个间隙,我问他:“您是说,一个女孩拿着刀,杀死了四十多个人?这里面还有不少是在工地里面干煤矿的?”“对!”老大爷点头说道:“那个女孩变得很奇怪,她突然就像是变了一个人,见人就捅。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在她面前都无法逃脱。”一个女孩,捅死了煤矿工,那些煤矿工还都是经常干苦力活的,一个女孩真能做到吗?这里面肯定有猫腻,只不过年代久远,也不知道是什么猫腻了。我只能听老大爷继续说:“当时我也在酒店,但我不是去酒店做那种事的。当时我为了找个能挣钱的活,就给酒店看门,所以那女人杀人的事我最清楚。”“那天晚上,我清楚的看到了整个过程,看到了那个女孩拿着刀捅死了那些人。我被吓到了,就跑了,在跑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正好遇到了一根钢筋,就把眼睛给摔成了这样。”“那天之后,女孩被带走了,酒店的人也全都死了,就连老板,都死在了里面。”“那之后酒店就开始出各种奇怪的问题,说是到了晚上的时候,有人看到那地方亮着灯,然后看到不少人在酒店里面。但是当走近之后,才发现那地方啥也没有。”“还有的人在晚上路过那地方的时候听到里面发出的笑声,哭声,还有惨叫声。”“总之那地方闹出的传闻很多,有不少作死的年轻人去里面证明过自己,但是进去出来的不是疯了,就是死了。”“至于你刚刚经历的那种事,也不只有你一个人经历过了,不少外地人都去那地方住过。命小的没活过来,死在了里面,命大的跑出来了,但是再也没有出现在镇上。”“总之啊,那地方有你们意想不到的东西存在,那四十多条命在找替身呢,他们死在了酒店里面,魂魄一直无法离开,不找替身,永远也无法投胎。所以啊,我劝你们几个小年轻还是别去的好。”一听老爷子那么说,中年男人急了,他身子颤抖的说道:“可是我不能不管我的车啊,我们全家就靠那车养了,要是不去的话,我,我该怎么办啊?那车我是贷款买的啊。”说到这,中年男人一脸的焦急,眼泪都快急出来了。老大爷嗐的叹了口气道:“反正该说的我已经说了,有时候呢得想想,活着或许才是最好的选择。要是不小心死了,那就不是钱的问题了。”中年男人再度陷入纠结,他整个人像是失去了灵魂一样,呆呆的不知所措。最后,他突然看向了我,问:“这……这情况,还能去吗?”“能!”我斩钉截铁的回答。中年男人的眼神一下子又重新亮了起来,他看着我又问:“你,你说什么?”“我说,能去!我陪你去,我不仅可以给你把车拿回来,我还能做我想做的事。”一听我那么说,老大爷呵的冷笑了一声,而后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道:“真是好言难劝该死的鬼啊。”说着话,他就不再搭理我们,起身走了!而我之所以要去,是因为这地儿就是我要找的地方。因为我要为黄依依聚魂,融合她的三魂七魄。在这种凶地聚魂,主要是为了逃避黑白无常的捕捉。毕竟头七过后,飘荡的魂魄是要收回地府,编入地府管辖的!要是被编入了地府,那黄依依就很难再回来了。所以,我不会让她下去。我选择这样的地方就是为了给黑白无常一些帮我忙的机会!等会黑白无常来了,我会让他们把那些孤魂野鬼带走,这也算是在跟他们交换黄依依的魂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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