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阳光烂漫时,温柔又多情,下起雨来却“六亲不认”。
雨点砸得她撑着胶板的手都疼。
路过二桥时,姜穗看见了他。
他穿着黑色的夹克,撑着一把大黑伞,缓步向她走来。
驰厌这年十八岁了,个子拔高到了一米九。
她不得不仰头看他,雨水从她湿发上流到下颚,有几分超越年龄的靡丽。
她眨眨眼睛,看清楚是驰厌,有些防备不悦地看他。
反正对她来说不是好人。
驰厌也低眸看她。
那双清凌凌的桃花儿眼,漂亮得快要烧起来了一样。
他突然开口:“你小时候,我背过你一次。”
姜穗偏了偏头:“什么?”
驰厌说:“你说让我回来读书,后来我回来了。”
姜穗茫然地看着他。
少年眸色很淡,像这年冷冽的风,漆色蔓延的天空。
他说:“姜穗,那时候我觉得,R城真美。”
她眼中带着不谙世事的天真和不解。
驰厌眸中映着她的模样,突然问:“你喜欢驰一铭吗?”
姜穗的疑惑一瞬通通不见了,她恼怒地看着他,忍无可忍:“你才喜欢驰一铭!”
他顿了顿,浅浅笑了,眸中竟然有些温柔:“嗯,你不喜欢。那你等我回来。”
等他回来?
“最迟两年,我会回来。”他把伞撑在她头顶,递给她拿好,他不敢再多看她一眼,转身走进雨里。
对于她来说没头没尾的一段话,却让他觉得有些难捱。也许她明天就忘了。R城有他这辈子最不堪的经历,也有连绵不绝雨雪,然而还有个从未懂过他心事的少女。
也许他很快就回来了,也许这辈子都没脸再回来。
大雨一瞬打湿驰厌的头发,他不曾回头。
姜穗怔然看着他的背影,许久才迟钝地想起一段往事。
时光太久了,久到她都忘了。
后来叱咤风云的驰厌,年少时也曾背井离乡去打拼。
他后来所有的辉煌,都是当年一点点流下的汗水和血水。
吃了那么多苦,他当真要去拥抱他的锦绣前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