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一切早已注定,不是吗?
就像他注定无法靠近方觉浅一样,命里早已写好。
他觉得他此生失败至极,做儿子,没好好尽孝,做兄长,没照顾好妹妹,做爱人,他连爱人的手指也握不着。
他做成过什么呢?
什么也没有做到。
人间渣滓,极品败类,在他身上演绎得淋漓尽致。
可是他从来只想做个快活的混蛋,作天作天,搞风搞雨,为何连这也不能?
他不知道深情二字如何较个高下,不说王轻候,他甚至不及抉月爱方觉浅更多吧?
可无人能告诉他,回首这半生来的混沌日子,他为何总也逃不开方觉浅的那双眼睛。
都说王轻候把方觉浅爱进了骨血里,彼此历尽背叛与绝望,也生死难弃,嗯,他自是伟大而深情的,自己不否认,但谁也别来说他爱得不够深。
他是连爱她的资格也不曾有过,在他们的惊天大局里,从未给自己留一席之地,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没有预备他的姓名。
他们的声音是洪钟大吕,遮天蔽日,哪怕自己声嘶力竭地高喊他爱着一个人,也不会有人听见。
他们的所行是开天辟地,震古烁今,就算自己切开皮肤,掏出心肺,沾血成字,也不会有人在意。
他们的步伐是撼山移岳,滚滚身前,就算自己跪伏在爱人的脚下求她低头看一眼,也不会有人回头。
他们伟大,自己渺小。
他们是象,自己是蚁。
你见过,神弯身俯耳,倾听凡人的爱慕之情吗?
他只是恨,恨方觉浅从未对他说过半句软话。
最动听的一句话无非是,越清古,我以后会保护你,若有人要对你不利,我帮你杀回去!
悍莽赤诚,直白纯粹,落字有声。
她可真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后来自己遇到过那么多次危机,她的确都保护自己性命无虞。若非后来是自己一心寻死,非要上战场,也不会失了一只手臂吧?
那时候想着,真不如死了痛快,活着多累啊。
这样的想法可真是自私,他们活成那副狼狈不堪,悲惨莫测的样子,都还在死死挣扎,要走到最后呢,自己竟然想着一死了之,再不看人间丑陋,万种背叛。但他不过是普通人,不过是庸俗的凡夫俗子,不是他们,不是那些可以捱过千刀万剐之后仍能笑对惨烈的他们,他想做个庸俗的废人,快活的混蛋,逍遥的败类,他没那
么强大,也没那么伟岸,他只是一不小心被写进了他们的故事里,书本中,于是要跟着他们饱受苦难煎熬。
当这本书翻到最后,他们成了不朽的传奇,而他不过一个注脚。
他的爱恨情仇,他的贪嗔痴恨,他的心之所恋,都如浩瀚经书里的一个墨点,不值一提,不被人记,甚至无人来读。不会有人记得他的名字,不会有人想起凤台城的那身红袍,不会有谁来描绘他妖孽般的眉目,他跟许多许多人一样,无声无息地被淹没在这一场摧枯拉朽的浩荡传奇里,
成为洪流里一粒沙,不会有人来跟他说抱歉,毁去了他想要的人生,不会有人来跟他说道谢,感谢他也拼却全力过,哪怕是被迫。
他像一缕青烟一样消散。
而他本身,是那样浓墨重彩的人。
“这位公子,前方有个渡口,公子可要上岸一歇?”船夫问道。
“船家,你爱过神吗?”
“公子这是什么话?”
越清古轻笑,他笑起来不温雅,不清润,他是张扬而桀骜的人,笑起来时,也霸道地敛尽一江雪色,纵情妖孽。
“我爱过。”
船夫上岸,望着那只顺着河水一路漂远的小舟,舟上人的那身红裳迎风舞动,如团火焰,灼灼燃烧在碧江白雪间。
他将去何处?
船家心里问。
他的心里问。便这样走着吧,做个快活的混蛋,流浪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