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武器?”
余诚拿出一个装着半瓶液体的玻璃瓶子,瓶口用胶塞塞着,上边还绑着几块布条。
“这东西有个名号,叫做莫洛托夫鸡尾酒,不过我更喜欢叫它燃烧瓶。”
余诚示意朱呈祥来到院内,付应平早搬来一个大铁皮桶,点燃燃烧瓶的布条后将之摔碎在铁桶内,顿时冒出一团火光,还伴随着大量黑烟。
此时天色已黑,燃烧冒出的黑烟只有近处的几人能看到,而燃烧更是被束缚在铁桶内,免得火光引来官兵。
余诚给朱呈祥演示了燃烧瓶的燃烧效果,然后说道:“只要能在最短时间拿下城门,我就能用这火拦住援兵,等到闯军入城,咱们的任务就完成了,剩下的事就全交给他们。”
朱呈祥一直看到火光熄灭,只是不起眼的半瓶液体,却足足燃烧了有五分钟时间。这燃烧瓶确实是近战利器,在街巷之中,几十个瓶子扔出去,就能制造出一片火场,谁也过不来。
两人回到屋内重新落座,朱呈祥道:“我在军中确实还有些亲近兄弟,靠着他们,应该能拉出百十号人来。”
余诚一拍掌:“到时咱们里应外合,杀散了城门口的驻军不成问题。”
朱呈祥问:“你那什么社正不是已经被撤了吗?还能指挥的动他们?”
余诚自信道:“想从我手里轻轻松松把人拉走,那也太看不起我了吧?”
拿捏社兵的关键在粮食。其他坊的社兵为什么羡慕兴业坊社兵,还不就是因为别人都快饿死的当口,兴业坊社兵却每天有粮食发下的缘故。
为了便于拿捏,余诚给社兵的粮食是一日一发,而且严格控制数量。靠着发下的粮食,家中人口少的社兵还能攒出一两天的应急口粮,像张德耀这种家中人口多的,当天发不下粮食全家当天就得挨饿。
井澄这社副虽然扶了正,可他却不像余诚能变出粮食来。只要饿上两天,拿着粮食开路的余诚让他们砍天王老子他们也照砍不误!
“那你有没有想过,射瞎李自成的眼睛的那人可是你救出去的。献城之功,能不能抵得过毁目之恨?”
余诚狡黠一笑:“射中李自成的不是陈总兵之子陈德吗?官府早有定论,朝廷的封赏也都下来了。”
朱呈祥指着余诚,忍俊不禁道:“没想到当初抢功劳,抢来抢去却给自己抢出灾祸来了。”
说到这里,朱呈祥也不由长叹:“我十九岁从军,二十三岁被陈将军选为家丁,跟着他四处征战了足足六年。陈将军官越做越大,这做事也越来越…唉!”
“我是个粗人,藏不住心思,后来将军有所觉察,就把我放出去当了个小军官,一路拼杀才有了今日。”
“如今将军拼尽全力守城,我却在这与你密谋献城。”朱呈祥苦笑着:“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也会干背后捅刀子这种事。”
余诚劝道:“忠有大忠小忠之分,小忠只是忠一家一姓,大忠却是忠天下万民。兄长不过是舍小忠,就大忠而已。”
朱呈祥终于点头:“干了!”
余诚放下心,又说道:“此番大事,未虑胜先虑败。大哥不如把嫂子和侄儿与我家小放在一起,即便事有不协,我也有把握护住你我家眷。”
这是要拿家眷当人质,防止自己反水啊!
朱呈祥看着余诚,默然良久。余诚毫不动摇的与朱呈祥对视,朱呈祥最终妥协,满是疲惫得说:“就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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