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南宫说的,信鸽的肉质鲜美,甚至有滋补功效。
而且,南宫烧烤的手艺不错,吃起来味道更好。
吃三五只鸽子,竟然相当于一份金骨秘药。
“好鸽子!”
楚青唏嘘:“早知道这东西这么好,就该早点杀!”
南宫翻白眼,小手拽了鸽子肉,塞嘴里,嘟囔道:“以前哪有这么多信鸽?”
“就是这几天,信鸽才多了。”
“下次想吃,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呢!”
咔嚓!
楚青吞下一只鸽子,笑道:“以后看到信鸽了,一定要弄死。”
“嗯!嗯!”
南宫,用力点头。
上百只信鸽,两人吃了个干净。
仗着牙口好,胃口好,楚青连骨头都吃了。
南宫优雅,只吃肉。
最后,伸出粉红色舌头,舔手上的油脂。
楚青一时间看呆了。
南宫察觉异常,扑哧笑了:“要不,你也来一根?”
楚青……无语。
我是那种人吗?
几分钟后:
他帮南宫清理了手指上的油渍。
南宫朝天空伸出小手,冰凉的雪花落上面,凉凉的,很干净。
挺好!
她把小手收到袖子里,拢胸前道:“坏人,你真打算帮宫无敌杀人?”
楚青说:“必须的!”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南宫不信道:“你还说过,凭本事借的钱,不用还。”
“宫无敌虽然给你好东西了。”
“但,也没必要帮他做事吧!”
“莫非,你对通天路有想法?想趁机那个名额?”
楚青摇头,然后又点头说:
“我是有想法!”
“不过,我只想参与下,看看通天路争夺流程!”
“然后等明年,提前准备,争夺名额!”
南宫点头。
楚青继续说:“虽然我不知道通天路是如何争夺的。”
“但,看他们争斗,也能推测出一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