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厉妄霆诧异地凝着沈简初。
似乎想从她的脸上看出她是故意和他对着干的痕迹。
然而,沈简初娇俏的小脸上难得真诚。
“没有理由。”
喜欢这个乐队的,是她的父亲。
大约十年前,她的父亲即将生日,她费了不少心思,才拿到这个乐队的第一张签名专辑。
彼时距那支乐队出道已经十五年了,要找到那么久远的东西并不简单。
沈简初还记得,她的父亲很喜欢拉着戚晏晏一块听那个乐队的歌。
可他们每一回都不带沈简初。
后来,沈简初把专辑送出去后的几天,却发现她的父亲把那张专辑丢进了垃圾桶。
那也是沈简初活了那么久,第一次对戚晏晏产生嫉妒的情绪。
厉妄霆拧了拧眉,认真思考是不是他猜错了。
沈简初的唇尾微微上扬,曳出几分薄凉和讥讽。
“你信不信,就他们那点表演,我都能艳压他们!”
“嗯?”厉妄霆难得愣了一下。
沈简初气鼓鼓的上台,“等着!”
台下还有不少人在加好,“唱得不错!”
“噢噢噢!不愧是我的偶像!”
“湛爷牛逼!”
“星期五,你们都是我的神!”
……
厉妄霆眯起眼眸,认真在脑海里搜索,以前的沈简初都有那些技能。
唱歌?
没印象。
乐器的话……
她好像会钢琴,文文雅雅的,还代表过她们的学校参加比赛,拿过奖。
其他的,厉妄霆记不起来。
沈简初在他的记忆里,就是标准的名媛淑女,优雅端庄,其他名门贵女的具备的技能和才艺,沈简初都会,还更加精通。
这也就导致,很长一段时间里,厉妄霆一直觉得沈简初和千篇一律的女人们是一样的。
在星期五乐队把那首歌唱完时,沈简初也登上了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