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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好大胆子(第1页)

四天时间的路程走走停停,终于到了目的地。

这时候水珑等人所在的地域依旧属于西陵国土之内,却比较偏远,远在城镇之外的山野土地里。这里坐落着几处山村,以及一些有钱人的庄园,兰远山庄就是其一。

兰远山庄在四周小有名气,听闻这座山庄并非商人,而是江湖人士。一般情况下,这样江湖人的势力,普通百姓和商人都不会去交触,可是今时今日却有不少人聚集在兰远山庄所在的山脚下。

一座山脚的简朴农屋外面,摆放着一张张的桌椅,看样子是个小生意场所。专门给路过的路人卖些劣质的茶水,以及乡间小菜等等。

这时座位几乎已满,看在座人的打扮,大多都是江湖儿女的装束,举止较为随意。

在这群人里面也有几位装扮不凡之人,例如坐在南方缘边处的四人。这四人一眼看去就让人明白他们身份的高低,两人坐着两人站着。坐着的那两人是一男一女,男子面皮白皙,眉目俊俏,是个俏儿郎,神态自由一股倨傲之气,显然背景身份不低,养成了这种高人一等的气质。

他身边坐着的女子约莫十五六的年纪,样貌还微显稚嫩,桃面粉妆,眼眸如星,着实可爱娇俏。最引人瞩目的却是她的身子,前凸后翘,极为的有料,半点不似年纪那般的稚嫩。

两人旁边站着两名男子,男子都穿着青灰色的袍子,腰上挂着配剑。衣裳的背后绣着一圈刺绣,刺绣的颜色为蓝,能让人清晰得看清楚那刺绣的是为何物。

一朵流云环绕成圆,圆内绣着一个流云两字。

这个绣图,只要是江湖中人都有耳闻,明白这一桌的人,竟然是江湖赫赫有名的流云谷中弟子。流云谷在江湖中属于一流势力,谷中弟子以多才多艺闻名,无论是剑术还是医术,乃至琴棋书画都有涉及,不过人的精力终究有限,除非真正的天才妖孽,一般人学习过于的才能,就注定了没一门达成真正的宗师级别。

因此,流云谷真正注重的还是剑术和医术。

这里离真正的江湖聚集之地尚远,谁也没有想到流云谷这样的大势力也会参与到这片小地方来,在座的众人看着流云谷的四人,个个都露出敬畏的神色,对其敬而远之。

“真难吃。”那童颜巨乳的娇俏女子轻声抱怨,声音软绵绵的,让在场不少男性心神都不由一麻。她好似没有发现自己带来的骚动,拿着木筷子戳动着盘中的牛肉,皱着眉头嫌弃道:“又干又硬,一点儿口感都没有,叫人家怎么吃得下去!”

“颖儿。”戚修杰捏了捏娇俏女子白嫩的脸蛋,“这里不是流云谷,也不是大城内,早跟你说了,吃不了苦,就别跟着本少了。”

“吃得,吃得。”被唤作颖儿的女子连忙抱住他的手臂,撒着娇,“只要能跟着少爷,颖儿什么苦都吃得。颖儿只是觉得,这些粗茶淡饭委屈了少爷。”

“哈哈。”戚修杰笑说:“少爷我可什么都没有说,你就替少爷感到委屈了?分明是自己吃不下去,偏要拿少爷做幌子,真是越来越狡猾了。”

“少爷~”颖儿脸红的拖着音,那声音甜软得让人身体都要酥了。颖儿目光流转,发现周围的人都瞧着自己,那眼神是遮不住的火热,就觉得一阵的得意。

她正得意着,忽然发现本来有些杂声一瞬间都消失了,众人的目光也从自己的身上离开,看向了别处。就连被自己抱着的少爷,也是如此。

颖儿心中一惊,否则是来了什么大美人不成?

她回头也朝后面看去,就见到三个骑马而来的人,神情也是一怔。

前面并行的一男一女,年纪看着都不大,男子穿着一袭苍青色,布面绣着银线花纹的长袍,身上没有多余的配饰,依旧挡不住他与身居来的清贵。尤其是他的容貌,凝脂白玉做得肤,深海黑珍珠凝的眼,初开樱花化作的唇,说是花容月貌也不足以形容,实在好看得连女子看了都要自卑不已,又毫无女气得英朗不羁,令人不禁在心中赞叹一声:好一位龙章凤姿的贵公子。

在男子的无双风华之下,他身边的那位女子便显得微不足道起来,让人难以关注一眼。不过,一旦真的看向那大红衣裳女子的时候,就会意外的发现,她并非真的那么毫无存在感。

她容貌普通,尤其在男子的反衬下,更显得无盐。可大红的衣裳穿在她的身上,没有任何违和感,也没有任何不伦不类的感觉。她半掩着双眼,姿态慵懒,浑然闲淡自在的气度,没有半点的自卑,让人根本无法将她看轻,更无法将她看做贵公子的婢女。

在两人的身后还跟着个骑马的男子,那男子穿藏青色的紧身袍,低眉顺眼却又不卑不亢的模样,才是真正的存在感低,让人一眼就瞧出他身为属下的身份。

三人越来越靠近这座农家小馆,那俊美如仙的贵公子朝这边扫了一眼,便将目光放在了身边并齐骑马的红衣女子身上,说:“剩下的路不宜骑马。”

红衣女子点头,翻身就利落的下了马背,浅笑说:“把马暂时放在这里,也正好坐下休息会。”

贵公子又看了眼小馆的环境,没有反驳女子的话,也落了马。

后面穿着藏青色衣袍的男子走过来,将两人的马匹都牵着,去和农家小馆的主人做商量。

这三人不是别人,正是水珑和长孙荣极一行。

从四天前山林那夜过去后,后面的路不利于马车行驶,三人就将车厢从马匹卸了下来,换做骑马赶路。至于车厢该怎么办,依风涧的话来说,之后会有人来回收,不需要担心。

由此,三人用了四天的时间,就来到了这处。

风涧将马送到小馆后面的马厩里放好后,回到水珑和长孙荣极的身边。看见小馆里正好还有一处空座,就走了过去,将背着的包囊打开,至里面取出两块白净的绸布,铺在了桌椅上,然后恭恭敬敬的站在一旁。

四天里对这样的情况,水珑已经习以为常了。反正长孙荣极有钱,会享受高品质的生活,又不需要她费心费力,也不会碍着她分毫,自然也跟着他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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