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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秦之勇者(第1页)

大秦逮捕方士,关我炼气士什么事正文卷第112章秦之勇者!众人皆有些意外,个个神色茫然,不懂蒙恬这是什么意思。

在场的都是亲卫,亲卫至少都是武士,也就是小贵族。

而这年头贵族必须要知书,或者说,知书乃是贵族的标配。哪怕之前只是黔首,一旦立下军功,得以授爵,退出军伍的同时,官府就会派人来教导有爵位者,其中就包括所谓的君子六艺。

毕竟有爵位就有了封地,也就是成为了小领主,领主自然需要负担起自己领地内的治理与治安等职务,此外还有祭祀,家族传承,各种礼仪,乃至官府的通告政令传达等。

这年头纯粹的知识很少,大多数都是偏向实用性的。比如《易》其实就是教大家如何占卜。

因此,亲卫们其实都知书,只不过只有知得少或者知得多的区别。

但是哪怕知道得再少,忠君爱国,乃至如何当一位贵族的知识还是具备的。

蒙恬的举动,大家其实都能够猜到背后的含义。

割股奉君!

割股奉君乃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典故,就好像后世所谓的《二十四孝》成为了人人都知道的道理,不管识字不识字都将其奉为侍奉父母的行为准则,割股奉君也一样。

周时,晋国公子重耳逃入卫国国境时,头须偷光了重耳的资粮,逃入深山。

重耳无粮,饥饿难行,介子推毅然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供养重耳。

重耳便是大名鼎鼎的晋文公,春秋第二霸,秦朝极为推崇的贤君。而介子推,亦被后人尊为介子,因“割股奉君”深得世人怀念。死后葬于介休绵山。晋文公重耳深为愧疚,遂改绵山为介山,并立庙祭祀。

此是两位贤人之间发生的故事,秦汉时尤其推崇这种行为,所以才发生猎户杀了自己妻子,取肉招待曹操之事。

但是不管怎么说,割股奉君终究还是一位地位较低的贤人,向地位较高的贤人以自己血肉表达崇敬的礼仪,毕竟它来源于上古时期的人殉大礼。

而且,鲜血其实比肉的意义更高,周时甚至将血视为神圣之物,周时签署盟约等,皆需要歃血为盟,也就是在嘴上涂上鲜血,代表此盟约之神圣。

而蒙恬乃是国朝九卿,上将军,他居然向自己一干亲卫行此等礼仪?真的假的?

蒙恬一眼就看出了众人的踌躇,他亦懒得过多解释。

秦时的阶级观念确实无比森严,身份地位较高的人对身份地位较低的人几乎是生杀予夺,根本没有平等的说法。

蒙恬自然也没有去挑战这一制度的兴趣,但是在他看来,这百名亲卫皆是他的袍泽,眼下大家一起慷慨赴死,何必还要分什么九卿和亲卫?

他豪迈地开口道:“昔日,尔等好儿郎于战场之上为吾流血,为大秦流血!铮铮岁月,不曾有辱吾等秦人猛士之名!今日,吾便以自身血肉,为各位猛士们佐酒壮行!”

众人仍处在意外之中,有些迟疑的看向蒙恬。

毕竟蒙恬乃是上将军,国朝九卿也!自割血肉,为将士壮行?!

上将军平日里,素来严苛,即便是出征在即也是一番严肃之态,同众人道,万不可丢了秦人气势。而今日,可属头一遭也!

蒙喜先反应过来,他陡然发出一声大笑。

大笑声中,他一手抓过皮囊,一双眼睛灼灼似火,扫视众人,豪气干云地开口:“吾曾听闻,昔日齐有二勇士相遇于途,言谈甚欢,于是各自割取身上之肉佐酒。”

“酒尽,二勇士亦死。世人皆言二勇士蠢货,然而吾却对二勇士的胆魄和豪气心生向往,恨不能效之。今日有上将军珠玉在前,吾终于得偿所愿,当一回蠢货。”

一语道完,蒙喜也是同样割了自己手腕一刀。

鲜血涌出,蒙喜将伤口凑近皮囊口,血流进皮囊中,发出轻微的响声。

蒙喜随手用征袍的袖子勒住伤口,晃了晃皮囊,庄重地向蒙恬乃至其他亲卫行礼示意,然后狠狠喝了一大口!

一口血酒下肚,蒙喜整个人都开始全身通红,也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低度酒真如此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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