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从头到尾包裹着装甲,就算穿过雷区也没事,防弹车窗足以弹开大口径弹药。
而缺点呢,就是尽管有一台彪悍的引擎,可以达到风驰电掣的极速,但色雷斯的自重过大,加速缓慢。
不过俗话说,晚到总比不到强。
更何况还能完好无损地到。
一名膀大腰圆的黑人保镖站在车旁,见苏晓走过来,先出于职业本能的阻拦,不过在确认身份后,便打开了车门。
这还是苏晓第一次见到德克斯特这位中间人的真容。
眼前这个大黑胖子,有着浓密的胡子,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
发际线很高,绑着脏辫。
他的胳膊甚至比保镖的还粗,但右手不知道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装的是一个金色的义肢。
左手戴着手表,但不是一块,而是两块。
也是金色。
这人如果不是个守财奴,那就是对金色痴迷。
金色义肢上掐着一根点燃了的雪茄。
烟雾缭绕,如同以前老电影的烟馆。
他的档次,其实要比和歌子更高。
就像杰克说的。
和歌子总是在电话里谈买卖。
而德克斯特有大单子的时候,却是会把你叫到来生。
这么一对比,高下立判。
不过,档次归档次,苏晓对德克斯特的第一眼印象,可不怎么好。
车内空间本来就有限。
现在车里又坐了三个人。
这个黑胖子还点了支雪茄。
烟雾缭绕。
没一会儿车内就全是烟味。
“哟,苏先生,真是荣幸。”
“荣幸不荣幸的,先放到一边,你能把烟掐了吗?谈买卖就谈买卖,我不喜欢二手烟。”
“有个性,我喜欢。”
德克斯特把压根还没抽上几口的雪茄,丢到窗外,对坐上驾驶席的保镖道:“开车吧。”
车子缓缓开动,汇入车流之中。
德克斯特看似漫不经心的随意道:“这半年来,你们搞出了不少名堂啊。”
“还行吧,跟几个中间人说得上话,罗格也认识,来生也去过,还能咋办,日子凑合着过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