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喂,瞎呀!”
狗少骂了一嗓子,想要拽住那个撞了自己的人讲讲道理。
然而那个撞了狗少的人却偏偏不想跟狗少讲道理,径直朝着远处走去,由着狗少在后面污言秽语骂大街。
于天任头一回做贼,就轻轻松松得了手。两个大洋,跟老娘一个月的饭钱有了。
然而,他并没有成功后的喜悦感,也未曾有过丝毫的兴奋,反倒是难受的不行,总觉着自己做了一件伤天害理的勾当。
他想起自己赌咒发过的誓,要是做了贼,生个儿子没屁眼儿。
而今他做了贼,以后要真有了儿子,岂不是把好好的儿子给糟践了么。
“嗐!”他一拳捶在墙面上。手疼,心更疼。
可万一……
他又琢磨,万一生不出儿子,生个女儿出来,不就没事了吗?
他舒了一口气,幸亏自己发毒誓的时候只是拿儿子做赌注,并没有把女儿加进去。要不然,他这辈子就得绝户。
“好!”他又朝着无辜的墙皮捶了一拳,“女儿更比儿子好,养儿子还得挣钱给儿子盖房娶媳妇,养女儿是别人家盖房娶媳妇,算下来这笔账合适!”
他认为自己想明白了,心情自然也就好了很多。
于是他进了一家狗食馆儿,要了一壶酒、两块豆腐干,本想着为自己头一回“上路”就能顺利得手简单庆祝一下,结果越喝越别扭,越喝越难受,不知不觉三壶老酒下了肚,他的人也就醉了。
“作孽呀……”用被子蒙着头的于天任自己跟自己说着。
整整一个白天没出屋,就那么一直躺着,饭也不吃,水也不喝,连大小手都不解。
老太太骂他是个活死人,他不理会。他醒了睡,睡了醒,整个人处于半昏半迷的状态,恍惚中他又听到了赵金亭在跟自己说话。
呦喂,师父老人家来了呀?
没有,赵金亭才不会进他的屋。这只是他的幻觉罢了。
“避火珠。”
他脑海中又浮现出了赵金亭说得话,他记得自己问过赵金亭,避火珠是个什么东西。
赵金亭的回答很直白——一颗珠子而已。
并说:“这东西在咱们看来,只是一颗珠子,跟玻璃球儿没啥两样,甚至还不如玻璃球儿看着光鲜。可在有些人眼里,这东西就是无价之宝了。宝贝这东西,分出现在什么人的眼里。而宝贝之所以是宝贝,也只在于有人认为它是宝贝它才是宝贝。”
赵金亭的话有些拗口,可也并非没有道理。
这叫于天任想起几年前发生过的一桩事情,而这桩事情恰恰就发生在街对面的烟袋胡同里,并且他还是这桩事情最终结局的见证者之一。
那会子,烟袋胡同里面住着一个光棍汉子,具体大名叫什么,于天任不太清楚,只知道他外号叫瘪蛋儿。
瘪蛋儿自死了爹妈之后,独自一个人过活,由于家里穷一直娶不上老婆,所以到了三十好几还耍着单儿。
有那么一天,有个看上去六十来岁,面皮白净,不长胡须,瞧着像个老爷儿们,却又像是老太太的陌生人找到瘪蛋儿的门上,非说自己是瘪蛋儿的亲娘舅,要瘪蛋儿收留他。
瘪蛋儿倒是在他娘还活着的时候听过那么一嘴,说是在静海老家那边有个舅舅进宫当了老公,多少年了没有音信,八成早就不在人世了。
瘪蛋儿没把这些话记在心上,早就忘了自己在世上还有个当老公的舅舅。突然有一天,有个不男不女的老东西冷不丁找到门上,这叫瘪蛋儿着实有些犯难。
他信这个不男不女的老东西就是自己的亲舅舅,因为这老东西能把他娘的名讳,老家的住处以及家族成员关系说得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