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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夜色酒吧(第2页)

说着,他指了指二楼的卡包:“包房还有地方么?”

服务生轻轻摇头:“不好意思先生,二楼暂时没有位置,楼下还有一个卡台,您要是不介意的话,我现在可以给您安排。”

萧强点点头:“也好,你看着安排吧。”

服务生在前面带路,萧强慢慢的跟着,目光扫过了那间正对着舞池的卡包,视线停顿了一下,却没有什么犹豫,在萧强看来,那个地方位置不错。可以俯视整个酒吧,仅此而已。

萧强走到服务生安排的地方坐下,服务生一边叫人上酒水,一边恭敬的问:“先生,用给您叫几个公主么?”

萧强轻轻摇头,指了指刚刚自己看到的那个卡包道:“那里,多少钱?”

服务生一愣神,顺着萧强手指指着的方向看过去,随即笑了起来,对萧强客气的说:“先生,不好意思,那里已经预订出去了。”

“预定?”萧强眉头皱了皱:“我出钱可以么?”

服务生轻轻摇头,为萧强解释了一下,萧强这才明白,那个地方是整个酒吧视线最好的包房没错,但是在这个酒吧,那里算得上是一个身份的象征,确切的说,是一种荣耀。只有明珠最牛气冲天的公子哥才有资格进入那里,别的普通人,就算你有钱也没那个资格。

萧强听完了服务生的介绍,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服务生上好了东西,自然也就转身离开了,虽说看萧强挺有成功者气质的,不过这酒吧人来人往的人太多了,服务生自然也不可能留下跟萧强攀谈什么。

俗话说大隐隐于朝,小隐隐于林而中隐隐于市。华夏人喜欢讲究中庸,于是最多的人还是选择了韬光养晦于闹市。所以青史上的英雄多半出自屠狗卖鞋之辈,只不过问题在于并非所有市井小民都有资格成为小说中那种隐藏的高手人物,也不是每个落魄青年男女都是王子或者公主,如果随随便便就发现身边某个跳广场舞的大妈或者路边下棋的老爷子都是扮猪吃老虎的世外高人,那只能可悲的证明相信这个人满脑子都是天真。

由于时间尚早,舞池中几乎看不到人影,男人们把酒浅饮,偶尔会和身旁的同伴交流,讨论酒吧哪个女人的胸大、身材好、腿白。女人们大多仰着头,摆出一副自认为很高贵、很有范的姿态,时而玩玩手机,时而举杯浅饮,时而偷偷看一眼那些关注她的男人。

当然,这里的女人不包括酒吧那些陪酒女郎—对于那些陪酒女郎而言,每当有客人进门她们便会第一时间看去,不是看男人的脸,而是看穿戴、看气场,从而判断男人的身价,以及可能会给她们多少小费。

萧强点了几瓶啤酒,坐在那里慢慢的自斟自饮,他没有叫什么陪酒的,对他来说,一般的庸脂俗粉根本就看不上,而真正的美女,在萧强想来,恐怕也不会做这种行当。

而就在这个时候,二楼的包房里面,也正有人在注视着一楼。

既然是最好的包房,面积自然不会小,装修也是极尽奢华之能事。此时包房里坐着三个男人,身边各自有两个美女陪伴。

而坐着最中间的那个人,赫然正是孙家长子嫡孙孙新风,只见他靠在沙发上,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偶尔端起酒杯喝一口酒,眼中闪过一丝阴霾之意。

坐在他身边的,是两个一模一样的美女,要是孙新宇在这里肯定要惊叫出声,因为这两个女人是夜色酒吧最出名的一对双胞胎,光是要她们陪酒,一晚上就得几万块。可此时此刻,这两个女人却好像乖宝宝一般的坐在孙新风身边,一声都不敢出,只是在他的酒杯空了的时候,小心翼翼拿起桌子上的拉菲,轻轻的倒满。

换做平时,孙新风每次来都这里的时候,早已经对这两个美女上下其手了,可今天他却出人意料的什么都没做,只是默默的喝着闷酒。

“风哥,你这是怎么了?”

说话的是坐在孙新风斜对面的一个青年男人,大概也就是二十五六岁,一脸的痞子相,吊儿郎当的居然还弄了一个披肩长发,隐约露出耳朵上的一只耳环来。

这家伙叫毕云涛,本身没什么能耐,不过只要是在明珠混日子讨生活的小瘪三,没有人不知道他老子毕建仁的名头。姓毕的跟赵红军一样,算的上是明珠黑道有一号的人物。当然,毕建仁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孙新风的老子孙宇航的心腹之一。

有这样的关系做底子,毕云涛自然也成了孙新风的忠实狗腿,两个人狼狈为奸,在明珠圈子里也是赫赫有名的存在。

原本今天毕云涛跟人在南城那边约了赌车,结果接到孙新风的电话,这家伙二话不说的就赶了过来。

“是啊,风哥,有什么事情您一句话,我跟涛子肯定帮你办了。”说话的人坐在另外一边,满脸的阴笑,手臂不停的在身边的陪酒女郎身上摩擦着。

他叫卫生,也是孙新风的跟班,家里面在明珠也算是有名有姓的存在。

孙新风的脸色并没有因为两个狐朋狗友的话而有所缓解,而是淡淡的说道:“你们懂个屁,新月的病好了,我以后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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