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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人人都是亿万富翁(第2页)

保密局魔都站行动队组员,在魔都生活了十几年,居然不会说魔都话!

胡振华拍了拍自已的脑子。

懵!

怎么刚穿越过来那会儿能获得民国老胡的部分记忆那?

好一会儿,老胡得出一个结论:当时那货还没死透。

也只有这个解释了。

保长见老胡迟迟不语,也不着急。

老胡的后脑勺虽然简单清洗过,可还是能看到血迹。

旁边一个村民看到后,趴到保长耳边嘀咕了几句。

保长再次拱手,

“西桑?”

接着,保长又说了几句。

老胡大概明白了,保长本名李三哥,只是嘴巴有点歪,大家都叫他李老歪,渐渐地,也就不用本名了。

听了保长的大名,老胡安心不少。

这个时代的乡绅,门第观念极重,起名必定慎重。

李三哥?

这名字一听就是出身草根。

不是乡绅,定然了解民间疾苦,就没那么反动。

胡振华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些什么,他只会说普通话,估计村民也听不懂。

于是他拿出一叠法币,递了过去,又指了指自已的嘴巴。

李老歪懂了。

原来是一个化缘的。

保长嘱咐了村民几句后,将胡振华引到了自已家。

至于法币,还是算了吧。

那玩意一天一个价,今天还能买个馒头,明天就只能买半个,后天,顶多闻闻馒头味。

再者说,市面上东西奇缺,有钱也不一定管用。

老胡有点尴尬,虽然他继承了那个渣滓的部分记忆,可极少有关于法币的,只知道贬值的厉害。

那个渣滓无论是干什么,极少付钱,就连去青楼、暗门,都是赊账。

老胡之所以跑路,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如果留在魔都,鬼知道还有多少雷等着自已。

老胡的包里,不是没有值钱玩意,可不能拿出来,这里距案发现场只有二三十里地,首饰一旦露光,搞不好就会惹祸。

一碟玉米面杂粮馒头,共五个,一盘水煮青菜,就是穿越者老胡的第一顿饭。

小土狗口水流了一丈长,‘呜呜’叫个不停。

老胡掰开一个馒头,撕成小块,沾上青菜汤,放在小土狗面前,又向保长借了一碗水放在地上。

保长虽然有些心疼,可硬是忍住没开口。

一分钟,四个馒头进了老胡的肚子里。

老胡并不老,严格来说,只有十八周岁,孤儿一枚,常年在市井厮混,六个月前才加入保密局。

老胡都有些佩服那个渣滓了。

你要是个老特务也就算了,六个月前?

国府在北方一败再败,你就是头猪也得考虑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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