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给一个月做准备。”糜竺直接拍板下命令。
“一个月之后,征讨泰山黄巾贼!”
在这个命令下达之后。
简雍等新兵们很快发现。
他们的长官似乎发了疯狂一样。
疯狂地操练他们。
原本已经习惯的节奏全部被打破,更多、更重的任务都被安排得慢慢当当。
晚上的时候,老兵开始向他们传授在战场中生存技巧。
比如不要冒进,与队伍保持一致。
面对弓弩齐射,如何弯腰持盾牌。
遭遇骑兵如何使用鹿角制造障碍……
在白天训练的时候,已经用上了铁甲与真刀真枪。
往日都是用木头刀剑作为道具的。
整个军营都笼罩着紧张的气氛。
“要打仗了!”
所有人心中都闪过了这个念头。
所以,他们对于那些暴增的训练量也咬牙坚持了下来。
对老兵耳提面命的保命技巧,认认真真地记下。
多学一分,战场上存活的几率就大了一分。
到月尾的时候,忽然一松。
主将不再要求他们学习各种冲阵配合。
百夫长也不要求他们列队整训。
军中主薄将这个月的俸禄提早发放下来。
是金子哪里都会发光。
简雍已经成为了什长。
而且因为擅长农事,还获得了监察一职。
因此,
他一个月的俸禄就有一万二千钱。
他想要找一些同宿舍的人去饮酒。
但是他们早就回家与家人团聚了。
简雍是涿郡人(后世河北涿州市),与刘备是老乡。
在这徐州根本就没有几个认识的。
“变化还是很大的。”
他站着镜子面前,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自己。
如今的他,
经过八月的太阳暴晒,皮肤变得黝黑。
长时间的农耕与军事训练,使得他不再瘦弱。
外露的手臂已经长出了肌肉,眼神凌厉,如同一匹恶狼。
已经没有了三个月前白面书生的模样了!
简雍捏了捏自己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