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欢儿!”
他在她的目光里那样了。
闭着眼睛,脱力地躺着,简齐昭心情复杂。
“昭昭开心了吗?”
“欢儿你太坏了。”他将人紧紧抱进怀里。
下班出办公室前,他去换了条裤子。
今天晚上要喝酒,所以他带了司机一块去的。
尽欢不想去饭局的原因就是,那些大饭店做的菜太一般,她好东西吃太多了,对那些食物根本提不起兴趣来。
反倒是各种小零食,因为没吃过所以新鲜。
尽欢分手出来的时候什么东西也没带,现在用的都是捉鬼赚来的钱。
手里这个包包是一个马车的标志,好像叫爱马仕来着,她不觉得这个多好看,但是那天看到一个小姑娘手里拿了一个好像自己很厉害的样子,所以尽欢也去给自己安排了一个。
当时配货这这那那的,很麻烦,前前后后花了八十多万才拿下的。
她的钱跟大风刮来的一样,花起来也不心疼。
这个包有一个好处,就是大!
尽欢往里面装了好多小零食,她才不会管这是不是奢侈品,能不能沾味,一点也不心疼!
别人的包包打开是一股好闻的化妆品味道,尽欢的包包一打开,也挺好闻,都是小零食的味道。
简齐昭会带小姑娘来这种饭局,老板们其实都挺诧异的,不过好多人的视线沾上尽欢就挪不下来了。
按照地位,简齐昭该坐在上首,但是今天请客的是孙老板。
所以他很自然牵着尽欢坐在了孙老板的下首。
“简总,这位是?”
“我女朋友。”他笑了笑,大方承认尽欢的身份。
小姑娘甜甜地笑了一下。
孙总当下鼻子一热,是真的受不了。
掩饰性地拿了张纸擦嘴,其实是暗暗擦过鼻子,唯恐自己流鼻血,当众丢了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