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爷,我进城。”
叶初秋递过去二十文钱,幸好之前跟村民们换米粮的时候,她还留了一些银子,否则,她这会儿还进不了城。
接过了银子,两个官差打量了叶初秋一眼,见她不似难民打扮,才挑眉道:“进去吧。”
东汇城比起卢苏城来还要大,街道看起来更宽广一些,而且东汇城没有遭乱军,城内的一切,虽然不至于井井有条,但是比起卢苏城来,无疑要繁华得多。
城内城外,也被一堵墙,隔成了两个世界。
城内,叫卖声此起彼伏,不时有扛着草垛子,卖糖葫芦的人;打着幡,算命看病的游方大夫;以及挑着小吃摊,卖馄饨的小摊贩走过。
因为进城费涨了,所以城里不如往日里繁华,人也稀稀拉拉的,但这些讨生活的人,还是得继续。
“老板,给我来碗馄饨。”叶初秋叫住了卖馄饨的小摊贩。
“好咧。”小贩在一旁停下担子,麻溜地给叶初秋下了一碗馄饨,出锅后,再撒上一把葱花,看起来美味极了。
小贩将这碗馄饨放在担子的一头,又从担子侧面,拿出一条折叠小板凳来,同叶初秋说道:“客官,您坐这吃。”
叶初秋慢慢品尝着这一碗馄饨,热腾腾的馄饨,带着鲜香,入口,面皮跟肉馅相交融,面皮柔软,肉馅的鲜美,还有香葱的香味,那味道,实在是绝了。
叶初秋感动得眼泪汪汪,自从她藏在空间里的馒头吃完后,她天天就是白粥配咸菜,终于她又吃到了除白粥之外的食物了,好吃,简直是太好吃了。
吃完,连汤汁都没有放过,叶初秋满意地站起身来,问小贩,“多少钱?”
“诚惠五十文。”小贩笑着答道。
“五十文?”叶初秋愣了下,小贩连忙解释道:“这段时间,城里的物价疯涨,再加上现在进城费贵,城外的人进不来,这物价就更贵了。”
“行吧。”叶初秋递过去五十文钱,又问道:“你这哪里有当铺?”
“往前走大概五十步,左转,走上大概两百步左右,就能看到当铺了。”小摊贩给叶初秋指了路。
按照小摊贩指的路,叶初秋很快就找到了那家当铺,跟想象中的不同,这家当铺位置竟然有些偏僻,看到当铺的招牌后,她还往里走了好几十米。
进了当铺,印入眼帘的是一个柜台,柜台上面装着铁栅栏,中间有个大洞,可以递东西进去。
从外面看,柜台很高,以叶初秋的身高,站在外面,就比柜台高了半个头,要踮着脚才能看到里面,倒是里面的店伙计,能露出大半个身子,能从上到下,居高临下地看着你。
从这里就能看出当铺主人的倨傲来,也是了,若非走投无路,谁会来当东西呢?
叶初秋走过去的时候,店伙计坐在柜台后面翻看着一本书,叶初秋敲了敲柜台,他才抬起头来,猛然瞧见叶初秋头上鲜红色的包巾,包巾下枯黄苍老的脸庞,竟然是骇了一跳,“你是人是鬼啊,这么大年纪了,还这般打扮,吓死老子了!”
“我当然是人了,我今天过来,是来当我家祖传的宝玉。”对于他的态度,叶初秋没有介意,只是左右张望着,一副担心被抢的模样,问道:“你这当铺,你能做主吗?不然叫你们掌柜的出来?”
“我当然能做主了,有什么宝贝,您尽管拿出来就是。”
见到叶初秋这般谨小慎微的样子,店伙计只觉得好笑,一个穷老太太,还能有什么好东西?
“你别小看我,我本来是京城人,是官宦子弟,家中遭了罪,才流落到这里来。”叶初秋说着,将怀里的玻璃珠拿出来,在店伙计面前这么一晃,“你瞧。”
店小二只看到一颗通透如水的珠子,中间带着一抹蓝色如同飘带一般,还没来得及细看,就被叶初秋收到怀里去了,“怎么样,我这宝贝,够叫你们掌柜的来了吧?”
“你再拿给我看看,我还没看清楚呢。”店小二朝她伸出手来。
“不行,万一你抢我的怎么办?”叶初秋却是不肯给,店小二心中痒痒,可叶初秋却是不肯给他,“我这宝贝价值千金,你能做主吗?”
两人唇枪舌剑,店小二想要以五两银子拿下叶初秋的宝贝,最后加价到十两,叶初秋不肯。
店小二见叶初秋态度坚决,也不想错过她手中的宝贝,便进去找掌柜得去了,过了一会儿,一个留着八字胡,头上羊皮帽,身穿驼色比甲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
这个掌柜尖嘴猴腮,一看就是油滑奸诈的那种人,见到叶初秋,他也是骇了一跳,哪有五、六十岁老太太,打扮成这番模样的。
乡下女人,天天风吹日晒地显老,是以叶初秋明明才三十多岁,在掌柜看来,愣是成了个五六十岁的人。
不过这都不重要,他很快就回过神来,摸着两撇小胡子,居高临下的看着叶初秋,“你有什么好东西要当给我们?还非得要本掌柜亲自出马。”
“祖传的海蓝珠,取自深海中的鲛人之泪。”
叶初秋这才将这颗玻璃珠拿了出来,掌柜看到这颗玻璃珠,眼睛一下直了。
他开店铺这么多年,可从未见过这般晶莹剔透的珠子。
珠子表面圆润如水,中间一抹蓝色的飘带,就如同海水一般湛蓝、深邃,这、这定是稀世珍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