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东大食堂的后厨大师傅老那,跟何大清当年穿一条裤子的,两人关系好得很,自然会想办法护着傻柱。”
老爷子看着狼皮,满意道:“别管傻柱那个蠢蛋,爷爷好久没吃狗肉了,吃不成狗肉,就吃狼肉,小锋啊,今天中午就吃狼肉。”
“爷爷,我也要吃肉肉!”小萝莉兴奋道。
“吃,吃,吃,老的就知道吃,小的也只知道吃,就不知道关心下小锋?”
老太太有些生气,踢了老爷子一脚。
“没看到狼皮嘛,我孙子在山上遇上了狼群!”
陈莉有些害怕。
倒不是害怕狼,她没见过真狼,看过的狼,也是陈锋用木头雕刻的可爱狼人。
而是老太太踢老爷子让她害怕了!
“这不是没事嘛。”老爷子及时躲闪,说道:“小锋带了老大的自动步枪,加上他的身手,就算遇上狼群,只要及时爬上树,狼群纯粹是送肉。”
“你看,五张狼皮!”
四条狼腿,陈锋只做了一条,两条放在柜子,另外一条要留给金少杰,这位不喜欢说话的遗老,就喜欢吃狗肉。
今天中午陈建军、周清没有回来,估计是在轧钢厂吃狼肉。
陈建国回来了。
陈昊不出意外,应该跟着胡八一在校外吃。
胡八一有亲娘给的零钱、票子,中午都是在国营店吃的,陈昊也跟着享福起来。
“爹,别说儿子不孝敬你,看,汾酒!”
老爷子打开瓶盖闻了一下,点点头。
“还不错,是真酒。”
酒只有半瓶,但有的喝就已经不错了。
汾酒是第一品牌,想要买的太多,市场供应的太少,属于供需严重失衡的商品之一!
“二叔,花花!”
坐在凳子上等着开饭的陈莉,指着陈建国脖子嚷嚷道。
陈锋看过去,发现是口红。
“二叔,你吃这么多胭脂回来,还要喝酒啊?”
恍然大悟的陈建国连忙去自己的屋子。
陈锋是第一次做狼肉,姜葱放得有些多,以至于香气太重了一点。
不过煮狼肉没有什么太多烹饪技术,起码老爷子、陈建国、陈莉吃得非常香。
反倒是陈锋吃了几口,看到来福吃小丫头没吃干净丢掉的狼肉,就有些吃不下。
同类相残四个字,莫名出现在他脑子里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