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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第2页)

“算是吧。”

秦稷没有隐瞒自己的惊讶,即使现在的皇帝夏雨潇是女性,大夏的灰鳞处统领也是女性,但这并不能代表大夏出现女性的能人就是什么常见的事情。

况且,灵颜当时也只是告诉自己书翁的背景没什么问题,可以接触,也没说书翁的性别。

书翁这个自称就完全不像是个女性,反而更像是一个颇有些风骨的老头子,秦稷自然会惊讶。

“抱歉用这样的自称,这只是我自己的趣味罢了。我只是觉得自己每日读书写字,研究经典,像个老头子而已。”书翁说道,“真名的话,我叫江书柔,您称呼什么都可以。”

“还是称呼您为江小姐吧。”

“您随意,我无所谓。”

说到这里的时候,伙计正好把做好的菜端上来,而趁着这个时机,秦稷打量了一下面前的这个女孩。

从外貌特征上来看,江书柔显然并不是一些人所传扬的那样清贫,她身上穿着的衣服虽然并不算很好,可是从她提前订好的酒席上的饭菜可以看出,江书柔不缺钱。况且就那白净柔润的皮肤,说她干过多少农活那简直是对农民伯伯最大的蔑视。

她的手上,秦稷敏锐地发现了指肚和手指侧面的茧子,这显然是长期执笔书写的结果,而且,身上还带着墨香,显然她的确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

“江小姐在这县城里面,人缘貌似很不错。”

“承蒙大家抬爱罢了,傅山县上上下下就这么些人,我只不过在这里住的时日长了些,稍微县内百姓写了一些诉状和家书,说过几句公道话,久而久之就这样了。”

她微笑着捧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问道:

“不知太尉今日前来,有何指教?”

第三十一章江小姐

书翁很有钱。

或者说,相较于普通人而言,她的家庭就算是很有钱的那种了。她的父亲是一名商人,外公曾经做过官,因此,家里到现在仍然颇有家资。

只是,对于江书柔而言,一个闺中大小姐的命,她并不喜欢。

父母很爱惜这个唯一的女儿,他们希望女儿能够留在身边,而饱读诗书的江书柔,却将目光投向了那些在田间劳作奔波的百姓。

于是,书翁暂且放掉了手中的笔,脱掉了精致的鞋子,踩进了泥土里。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出身的原因,她无法承担普通农民看来非常普通且轻松的活计,也正是那个时候开始,她才发现,原来自己的身体早就有问题。

强烈的气喘,让她很难承担任何稍微大一点负荷的体力劳作,父母的“娇生惯养”其实是对的,这是照顾了她的身体的最好的办法。也就是说,自己注定无法融入到泥土里去。

既然如此,那就试着去做一些自己能做到的事情。

书翁开始成为了书翁,她在这座县城里面用自己的零花钱办了一家“书翁草堂”,草堂收留那些流离失所、失去父母的孩子,并雇佣专人进行照顾,她亲自负责培养这些孩子——这种事情是从她十一岁就开始的,当时还是由自己的母亲来负责管理,而现在,二十二岁的她已经早就成为了这里唯一的话事人。

这就是她到目前为止的一切。普普通通,在大夏的文人圈子里,书翁就是这么一个普普通通不受重视,却又踏踏实实的形象。

秦稷听着她讲述自己的过往,然后,点了点头。

他的心里,已经将江书柔列为了大夏必挖的墙角之一。

书生最大的问题就在于空谈,大夏文考过的考生当官后的确保证了其能力的下限,却也没少招来一些只会空谈的人过来。也正式因为如此,夏雨潇才会抓着顾问程这样的人不放。因为这家伙实在是太好用了。

而江书柔,同样是这类人。也许她没有顾问程那样的果断和严酷,却有适合她发挥能力的才干。

只是。。。。。。

秦稷知道,选人才可不能只听她自己说。而且,今天自己也不是专门为了挖人的。

“之前,朝廷的李郡丞,曾说自己与你有过交谈,此事传到了陛下的耳中,陛下对江小姐有所重视,故此派我前来和您交谈。”

秦稷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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