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勒蒙已经在地下待了几天了。
他弄丢了怀表,无法判断时间,但从他中途睡了三次来看,至少也有三四天了。头顶上,那片白色的雾气依然浓厚,没有消散的迹象。
奇怪的是,在这个黑暗的世界里,菲勒蒙从未因为看不清东西而迷路。虽然这很奇怪,但和这个地下世界本身的怪异相比,也算不上什么。
每次入睡,菲勒蒙都会做噩梦。
梦里,火雨从天而降,伦敦陷入一片火海,他的朋友们一个个倒在他的面前……
每次梦境都会延续,但情况从未好转。菲勒蒙在梦中挣扎,却无能为力,最终只能在绝望中惊醒。
他不想再经历那些可怕的梦境,所以他尽量让自己保持清醒。但奇怪的是,只要他一停下来休息,就会立刻陷入沉睡。他不知道这是因为身体疲惫,还是某种潜意识的驱使。
这仅仅是梦吗?还是某种预兆?
亚瑟告诉他不用担心,但菲勒蒙知道,那些模糊的梦境,往往蕴藏着重要的信息。1896年5月5日,地下会发生什么?他究竟是在哪里看到或听到过这个日期?
菲勒蒙迷失在地下,他思念着地上的世界,也担心着被他留在地上的爱丽丝。他的不安,逐渐演变成了偏执。
他并非有意和爱丽丝分开……
……
“教授。”
“等等我。”
分开之前,菲勒蒙和爱丽丝正在一起探索这个地下世界。
这里的生态系统,和地面上的任何地方都格格不入。很显然,这里的生物已经进化出了适应黑暗环境的能力,它们不需要阳光就能生存。
比如,这里的树木都很矮小,叶子是黄色的,没有叶绿素。落叶堆积在地面上,形成了厚厚的腐殖质层。为了适应有限的空间,它们选择了在狭小的区域内长期生存。
所以,它们才会如此密集地生长在一起。它们没有互相争夺养分,而是选择了共享资源,共同生存。这些植物,竟然比人类还要聪明。
菲勒蒙从未在地面上见过如此独立的生态系统。
他觉得这里的景色似曾相识,仔细回想了一下,才发现,弗兰克庄园的花园和这里有些相似。这真是一个奇妙的巧合,虽然亚瑟不可能有意为之。
菲勒蒙不得不承认,他很享受这次探险。
就像上次斯科特邀请他去南极探险时一样,他发现自己天生就喜欢探索未知的事物。即使在非洲染上了疟疾,他也从未后悔过参加那次探险。
和已经有所了解的尼罗河流域和西非地区不同,这里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菲勒蒙所见到的每一种生物,都是他从未见过的,它们的习性,也充满了谜团。
还有脚下的地面,它散发着淡淡的红光,如果菲勒蒙没有看错的话,这应该是某种夜光物质。他从未在地面上见过这种会发光的岩石。
“这是人类的脚印。”
菲勒蒙沉醉于眼前的奇景,他的理智被好奇心所蒙蔽。
“而且,是最近才留下的,鞋底的纹路还很清晰。这里有人类活动,而且,他们穿着和我们一样的鞋子。你觉得这可能吗?”
爱丽丝犹豫了一下,没有回答。菲勒蒙想要的答案,当然是“不可能”。
“有人在跟踪我们,或者,他们比我们先一步来到了这里。无论是谁,对我们来说都是一个威胁。”菲勒蒙说。
“我们该怎么办?”爱丽丝不安地问。
菲勒蒙摇了摇头:“当然不能坐以待毙。他们很快就会发现我们,如果在这样的环境下被他们偷袭,我们就危险了。我们必须先下手为强。”
现在回想起来,菲勒蒙当时的决定,是多么的冲动和愚蠢。但地下封闭的环境,放大了他的恐惧和不安,而且,他的判断也并非完全没有依据。
他们改变了计划,开始追踪那些脚印。
爱丽丝虽然害怕,但还是紧紧地跟在菲勒蒙身后。菲勒蒙举着手枪,小心翼翼地前进着。这里光线昏暗,灌木丛生,是任何一个经验丰富的士兵都不会轻易进入的危险区域。
他们追踪的脚步突然消失了。
“教授,对不起,我的衣服被树枝勾住了。”爱丽丝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没关系,你慢慢跟上来。我在前面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