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这几天,总有个十七八岁的男生,在那里弹琴。
我对他的印象比较深,因为他的头发是白色的。
虽然他的皮肤也近乎白到透明,但大抵还算健康的白。
所以应该不是白化病,是他自己染的发色。
可他看起来很乖,不像叛逆期的男生。
我大概看了他两三天吧。
第四天的时候,他没来。
其实我觊觎钢琴已久,小学的时候学过钢琴,还被我妈逼着考到了十级。
钢琴放了大抵挺久,音有些不准。
我弹得有些磕磕绊绊,凭记忆里的谱子弹。
最后有个章节过渡的音,我忽然忘了。
就在我什么也想不出来的时候,身旁突然伸出一支玉白的手。
少年闭着眼睛就能将我苦思冥想的曲子弹出来。
而明明这几天连被护士碰到都会发抖的我,居然对他不排斥。
正午的光照尤为强烈,蒸腾的热气恍若与世隔绝。
我愣愣地看着他,而后他坐在我身边。
四手联弹。
自高中之后,我就已经忘了音乐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明明我年少时的心愿,是成为一名钢琴家。
直到乐曲的终章落幕。
身旁的人朝我笑。
他眉眼弯弯,笑起来的时候有一对梨涡。
「我叫宋有星。」
「姐姐,好久不见了。」
17
我记忆里没有宋有星这号人物。
可他总告诉我我们很久之前就见过。
「你忘记我没有关系,因为你总有一天会想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