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城外的破庙里。
一个衣衫褴褛的粗狂大汉正目不转睛盯着火堆里的红薯。
待红薯烤得微黑,他快若闪电伸手捡起,皮也不剥,囫囵吞进口中!
两个红薯吃完。
他意犹未尽地拍了拍手,看着琅琊城的方向发呆。。。
这粗狂大汉,
正是在雁荡山被蛟龙夺舍的苟尤权。
那日他手握斩堪挥刀之后,脑海里猛然涌现出无数记忆,几乎将他本就并不太复杂的脑子撑爆。
直接宕机晕了过去。
等再醒来时,
他发现自己被埋在了土里。
掀开土堆,他看着土堆前用破木板写着的‘挚爱亲朋手足兄弟之墓’几个大字,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初时他以为是陈知安把他给埋了。
后来又推翻了这个想法。
因为如果是陈知安,绝不可能把他身上仅剩的几枚铜板顺走。
沉思许久。
终于一道模糊身影出现在他脑海:“陈知命!”
幼时的玩伴。
打小说话就能气死人的至交好友!
那个抠门的浑球儿。”
想到那个浑球儿,
苟有权有些愤愤,又有些担忧。。。
虽然自从他十五岁离京入伍后两人便再没见过。
但作为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他很了解那个家伙的执拗。
"未婚妻要嫁人了,我去随个礼!"
这句话的真正意思,
恐怕是要去送葬。。。
知晓一切后。
苟有权马不停蹄往琅琊城赶,可惜终究还是没能在九月初九赶到。
既然时间已经过了。
该发生的早已发生。
苟有权决定好好吃一顿,休养生息,明天再入城。
如果陈知命活着,就陪他喝酒。
如果陈知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