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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习惯,每日好吃好喝的,除了这双手,哪里都习惯。”
“手?”孟骁不明所以。
云朝摊开双手,只见那纤纤十指被绣花针扎得惨不忍睹。
孟骁眉心跳了跳,又看向桌上的方巾,那金色的莲花张牙舞爪,像鸡爪,还有点像螃蟹。
这绣功,嗯,很难评……
“那个,我之前听姑娘说平日里做绣活维持生计,所以……姑娘若是不喜欢,就不绣了。”
云朝连忙点头,顿了片刻又道:“不过,我总不能在这里白吃白住,孟兄可给我安排些其他的活计。”比如,做杀手什么的。
“不知姑娘擅长什么?”
“实不相瞒,家父以前是开武馆的,我从小耳濡目染也会些拳脚功夫,不如……”
孟骁有些吃惊地看着她:“姑娘可知,莲花阁是做什么的?”
她该说知道还是不知道呢?一个常年隐居山林的农家女,应当是不知道的吧。
云朝摇摇头:“孟兄,我在这里住了一个月,总共也没见到你几回,想必你平日特别忙,若不嫌弃,我可以帮你的忙的。”
这么说,他应该明白吧?
孟骁笑了笑:“春花姑娘,莲花阁中多为男子,干的也是刀尖上舔血的活,姑娘不怕?”
“孟兄可别小瞧我,我从小跟着父亲习武,功夫不差的,不信你试试。”说着摆开架势,要与孟骁过几招。
孟骁眉毛一挑,既然她有这份心,那就试试吧,回头给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活,也不是不行。
“姑娘请。”
两人来到亭外的空地,孟骁接过随从递过来的刀,扔给云朝,云朝拿在手里掂了掂,是把好刀。
“孟兄不用兵器?”
“我怕伤着姑娘。”
好大的口气,云朝也不客气,抡起大刀就砍了过去。
孟骁是莲花阁里少有的高手,武艺与吴阿九不相上下,云朝自然不是其对手。
然而,云朝擅长使刀,只见锋利的刀刃上下翻飞,一招一式醇熟巧妙,倒是让孟骁有几分意外。
“春花姑娘好刀法!”
孟骁大喝一声,又打了十余个回合,寻到云朝刀法中的破绽,趁其不备一掌打落了对方的刀。
云朝有些气馁:“我输了,孟兄果然武艺高强。”
“不敢当,姑娘刀法之妙,实属上承。”想了想,又道,“明日我就派人给姑娘刺莲。”
“刺……刺莲?”
“凡入阁者,左肩部皆要刺金莲一朵,这是莲花阁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