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晚晚抿了抿唇,“我好像是罪人?……喜欢我没了结果,竟然让你连取向都改了?”
老毛倒是不觉得纠结,“不应该是我幸运么?至少没完全丧失喜欢一个人的能力?要知道,这世上有多少人,是错过了一个人,便一辈子没了爱。”
话说的,好像也没什么毛病。
但是,她还是觉得比较沉重。
只听老毛悠悠淡淡,娓娓道来,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很自然的不疾不徐,道:“那是我第一次去接沈初放学。”
在那之前,老毛也不知道他那个一直不肯再嫁的姐姐还收养了一个孩子。
他和姐姐指尖关系不算好,可以说很僵,从他离开家自己开酒吧的时候开始就打定了绝不靠家里,不和他们往来的决心,因此,多少年几乎不联系。
但是年长他很多的姐姐生病,收养的孩子在伦敦上学,离他近又没人管,不得已硬着头皮找了他。
那时候,老毛去接一个大学的孩子当然是不情愿的。
路上问了问,得知沈初还是读博的,可见年龄更是不小,还接什么接?
但他还是去了,然而扑了空。
打了电话,电话那头少年的声音里还带着几分青涩,总之并不如他想象的读博人士是死板和浑厚,而且还很任性。
“你接我干什么?我自己有腿!”十分不情愿的语调。
这就是沈初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老毛看着被挂掉的电话,忽然好奇,想知道一个读博的、这么任性的人,得长什么样才说话这么令人讨厌?
于是,他不嫌累了,学校里没见,那就一路找过去,就那么不巧,竟然在他的连锁酒吧,伦敦最大的那家。
除了爱丁堡,别的城市,他几乎很少去,进入酒吧,基本没人认识他,老毛找个地方坐下,目光巡视。
一边打了电话,然后看着舞池角落一个桌边的少年不耐烦接了,很吵,听不清沈初说了什么,又给他挂了。
老毛略微眯起眼,看着短发利落的深处,干净的白T恤,一顶白色鸭舌帽,干净得真和酒吧不相融合。
他旁边坐着一个比他高大的男生,偶尔随意的把手搭在他肩上,沈初会不自然的躲一下,又不那么排斥,总是看着就纠结。
直到那男生不知道说了沈初什么,对着他拉拉扯扯,毫不尊重,手脚不干不净,老毛才皱起眉,拨开人群走过去。
“沈初。”他站在那儿,叫了他名字。
几个人都转过来看他。
都不认识他,包括沈初。
他继续冷声,“沈初,你过来。”
沈初好像终于想起来他是谁了,但是秀气的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反而不听他的,主动去拉了那个男生的手,“我们去别的地方玩!”
老毛看着他比别人纤细白皙的手,像个女孩,去握人家的手,总有一种他吃亏的感觉。
而这种感觉,让老毛觉得不悦,皱了一下眉,“站着。”
他走了过去,不用费力气,直接把沈初拨了过来,在那个略高大的男生要为难时,他只淡淡的一句:“学生少来这种地方,来了也别玩不该玩的,收放干净些。”
“你管的着么?”那男孩一副傲气。
老毛笑了一下,转过来看了沈初,“不是说你品行优秀?能直接读博,交的却是这样的朋友?眼睛都拿去读书了不看人?”
连沈初也是那一句:“你管?”
老毛总算找到了一个比较合适、形容沈初的词,那就是“叛逆”。
一个读博的,他以为该是老男人,却是个干净舒服的少年,竟然还带着叛逆,你说意不意外?
意外得让他都觉得那天日子忽然有趣了!
他看了一眼那边略带嚣张气息的男孩,“登记身份证了?”
“都是成年人,谁还不敢登记个身份证?”男孩虚张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