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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男人大多靠烟酒联络感情,杜以泽不喜欢酒味,便选了烟。他喜欢往烟里做手脚,比如下一点毒素,这在对付一些无足轻重的小罗喽时非常有效,或者藏一些迷药,例如他递给李明宇的那只烟。

杜以泽将窗帘拉上,也不开床头柜上的台灯,只是搬了个椅子挪到床边坐下,避开窗口,然后翘起二郎腿给自己点烟。橙黄的火光在他的食指间忽隐忽现,他眯着眼狠吸了一口,直到脑袋都微微发晕才呼出一串烟雾,接着用食指敲了敲烟嘴,抖掉一小节烟灰,心想——不至于啊。

我为什么要把他给带出来?

这个问题杜以泽刚才想了一路,到现在也没想明白。

他认为自己把李明宇带出来纯属是出于下意识,可是人类的下意识往往都是用来自救,这一次却怎么看都像是在自杀。

他虽能想出不同的跑路方案,但一旦在方案里加了一个人,那选项就得减半。如果这人手脚也不怎么灵活,脑袋也不好使,又蠢又蛮,成功率更会打折。

李明宇是他实施计划里的一部分,但绝不是他撤退计划中的一部分。

那只能是因为其他原因了。可还能有什么原因,能够强烈到让他下意识地做出了不够理性,甚至可以称得上愚蠢的选择?

革命情谊?杜以泽脑袋里突然蹦出这么几个奇怪的字眼出来。简直莫名其妙!这词离他太过于陌生、遥远——遥远到现在听来只会让他觉得十足得讽刺。

然而当他转头看向李明宇的脸时,他才想起这词的出处。

他与李明宇是有“革命情谊”的。

这词还是他们俩扒在街对面卖馄饨的小餐馆的窗沿上看红色电影的时候学的。馄饨店的老板将店面一分为二,前半部分用来做生意,后半部分则作为他和他老婆的卧室。馄饨店每天早晨五点半开张,任凭风吹雨打,店老板岿然不动,定时定点地将一口大锅从厨房里挪出来,摆在店门口,各式各样的调料被摆放在凹凸不平的不锈钢小碗里,搁在断腿的小木桌上一字排开。等待将水烧开的间隙,他会将两手揣进棉袄的袖子里,竹子一样站立在寒风之中,一脸严肃地打量路过的两只灰老鼠。

尽管店面面积很小,坐不下三两桌客人,老板还只卖馄饨,这家苍蝇馆子却足足撑起了他们那一整条街的居民的早餐。老板虽然一年四季都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衫,却打理得干净整洁,煮馄饨的时候他会挽起袖口,以免让衣服沾上油污,不由令人怀疑他的衣柜里是否还有好几件一模一样的长衫。

老板从早到晚只顾埋头做事,但这并不妨碍别人兴致勃勃地等他为自己盛上一碗撒着葱花的猪肉馄饨,更不妨碍一些年级稍长的女人在接过馄饨以后,有意无意地说最近又在哪里看到你老婆跟别的男人喝酒啦。哪怕舌头已经长到了他的耳边,老板也只是耷拉着眼皮,拿着银色的汤勺咣当咣当地在煮锅里不耐烦地敲上两下。

他老婆不像他这般勤奋,上午很少有机会看到她,偶尔心情好的时候才会看见她出来帮他收钱,收累了就坐在一旁补口红,然后将刚收的钱揣进牛仔裤后的屁股兜里。那个时候一整条街上只有她穿着一条低腰的牛仔裤,稍一伸手便漏出腰部一小截雪白的肌肤,两只裤腿又宽又肥,扫把似的。她会当着大家的面在老板脸上留下一个鲜红的口红印,一转眼就跑没了影。

街坊邻居不免交头接耳两句,说来说去就那么一个意思,翻译过来就是“太违和了”。

老板为了逗他老婆开心,给她买了台电视机放在卧房里,卫星电视接收机就架在卧房的窗户外头,刚安上的时候还白得像陶瓷,引来一群街坊领居围观,后来就变成一顶黑漆嘛乌的大锅盖。

老板所住的这栋筒子几乎与隔壁的筒子楼相毗邻,墙贴着墙,过道窄得只够一人穿行而过。介于楼上的窗户里又常年伸出横七竖八的竹竿,挂起香肠或者衣服被子,于是这过道上滴滴答答的洗衣水便在长年累月的风吹日晒和物理化学反应之下演变成了一坨坨灰白坚硬的污垢。

因为这并不是一台公共电视,老板自然想不到竟然会有人躲在两栋楼之间的缝隙里偷看他家里的电视。

其实李明宇最先开始并不是为了电视才来的,街坊里的男人们总是当着他的面大肆讨论着店老板的老婆。李明宇听他们形容着“白花花的馒头”,听他们说“丰满的肉包子”,听得口水直流,于是慕名而来。

不来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李明宇头晕目眩,两只小手抓着窗户上的防盗栏,晕晕乎乎地说,“以后我也要养一个这样的女人。”

除了养一个如此风骚的女人以外,李明宇还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开一家馄饨店。自打他听说这台装着小人的黑色机器要1000多块钱以后——哪怕当时他对1000块钱并没有概念,他就将自己的人生梦想与开馄饨店挂了钩。

在他眼里,馄饨店老板就是人生赢家,有女人有电视,还有一辆拖菜的三轮车,想去哪去哪,自由自在,来去如风。

老板的老婆不换衣服的时候,李明宇就隔着脏兮兮的玻璃窗,

一瞬不瞬地看着电视上来回播放的红色电影。

杜以泽先开始还跟着看了两眼,后来实在是不感冒,靠着墙根直打瞌睡。他不明白满脑子装着奶`子的李明宇怎么会对这类电影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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