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这么一头大野猪,自然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所有的人都很是高兴,今日可以说是大丰收啊。
有了野猪,众人也没有再打下去的心思了。
这大野猪,今晚同行的人可是有口福了。
“好久没有吃野猪肉了,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程处弼笑了笑,说道:“想当年,别说野猪了,哪怕是家养的猪,只要会弄,都是一道美味啊。”
“今天,我要大展厨艺,让你们知道啥叫人间美味!”程处弼很是高兴。
虽然这个时代的贵族一般不吃猪肉的,很多人都认为猪肉是贱人,只有穷人才吃。
后来,阉猪的出现,然后又从欧洲引入白皮猪,和大唐的本土猪一起杂交,才培养出了生长期快,肥的快的当代猪。
老百姓的肉食也就多了起来,但是这个时代的很多贵族还是不喜欢吃猪肉,更喜欢吃牛肉羊肉。
不过也不奇怪,牛羊肉在后世也是很贵的。
所以,贵族嘛,自然是要吃的好住的好玩的好了,只吃贵的,不吃对的。
当然,野猪肉也是贵族喜欢吃的,毕竟和后世差不多,吃饱以后,人们就又更大的追求,就喜欢吃一些野味。
其实,说真的,野味未必就比家养的好吃,比家养的牲口,很多时候肉质更好。
家养的更加卫生一些,野外的动物,寄生虫更多。
抬着一只大野猪,向王城而归。
一路上引得不少的人围观,毕竟这么大的野猪,也不常见。
回到了府中,开始热起了水,然后开始刮猪皮,其实这猪毛用火烧的更加的好,更加的美味,但是程处弼觉得还是用水洗刷的好,这水洗刷洗刷,不但能够把身上毛发洗刷了,还可以把身上的泥土污垢一起洗了。
洗干净以后,再用火烧,将那些刮不干净的毛发烧干净。
用稻草来烧,猪肉屁都烧的发黄了。
然后再洗刷干净。
接着就是开膛破肚了。
很多人都不喜欢吃猪的内脏,其实不得不说这些内脏还是很好吃的。
猪下水,会做的人能够做得相当的好吃的。
特别是猪大肠,洗干净以后,和酸菜一起煮,酸菜猪大肠,味道绝对美味无比。
爆炒猪肝,也是一个很不错的美味。
还有猪肾猪腰子,那自然是要烧烤了,那味道绝对正。
猪肉红烧、炒、都可以,猪骨头要炖,放大料,味道也很是美味。
皇宫的厨子,那可都是有好手艺的,遇上程处弼这么会吃的人,宫里面的厨子要是没有一份好手艺,估计都得下岗了。
一家子的人聚集在了皇宫之中,大摆筵席。
其乐融融。
当然,这野猪也就吃了一半,另外的一半则是给了今天跟着一起打猎的士兵,见者有份。
这个时代的规矩,凡是打猎,同行者都有一份,哪怕是一条狗,也都能够啃一块骨头的。
其实,程处弼一家子不缺吃的,打猎也不过就是图个高兴,吃几口也就可以了。
所有的人都其乐融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