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书中对兴业城巡天司的笔墨不多,但在未来兴业城面临的浩劫里面,巡天司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曹流抚着下巴,脑海中不自觉浮现出一根漆黑的杀威棒。
他眼神眯起,喃喃道。
“看来又要回归老本行了……我这抄画的老手艺,总算有了发挥的余地。”
一念至此。
曹流直接坐在床前,手中提笔,以自己过人的记忆力,回溯着满脑子的学习资料。
虽然这很羞耻,但曹流必须承认。
他的记忆力在这一环里起到作用至关重要。
虽然打开方式不太对,但为了大局考虑,是得慷慨献身一回了。
“干完这票,我就此收手,往后弃笔从良!”
话是这般。
但当曹流提笔之后,这又是另外一回事。
在线条勾勒下,楚楚动人的仕女图渐渐成型,他尚嫌黑白太过单调,主动找来胭脂之类,以作调色。
这是为艺术献身!
……
接下来的七日。
曹流坚持着白天练功,巡视时到花草楼前踩点,晚上在灯火下奋笔疾书。
他当初因杀死李刚而得到的气血药散,在这段时间里再次消耗殆尽。
曹流的肉身力量成功由原本的七百五十公斤,暴涨至八百二十公斤的程度。
这效果可比“增血散”要厉害太多了。
但同样的,这种烧钱速度曹流消耗不起。
据他所知,一份“增血散”要价二两银子。
可他最近使用的“鹈鹕散”,还有斧头帮的“石苇散”。
两者普遍在三十两以上。
时至今日,曹流忽然明白为什么一大群人会停留原地不得寸进了。
别的不说,只是这增长气血的资源消耗就不是一般人能够承担得起的。
他自己的薪俸是一个月二两,算是除了偏门之外,比较体面的行当了。
可就是这样,想实现“增血散”自由,还是仰仗当初杀死李刚得来的银钱。
这世道,似乎本身就是矛盾的。
想要安逸的生活就要有实力作保障,而获得实力的前提就是走出安逸的生活。
到头来,什么也没得到,人就先死了。
隐隐之间,曹流仿佛领悟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