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策还在动漫国,就接到了常青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邹志强的电话,请陆策再次去公司商谈合作事宜……
……
一到公司,邹志强董事长直截了当地说,公司大体同意按你的第2个方案与你合作,但要把几个比例数字都调一下,
把先期分成占比10%、调为占5%,
把销售收入每增长500万元、分成比例提高一个百分点,调为每增长1000万元才提高一个百分点,
把最高分成利润由占毛利润的45%,调为30%……
陆策也直接说,我只同意把最高分成利润占毛利润的比例调为40%,其他不调了……
谈判再度中断……
……
两天后,邹董事长再次邀请陆策谈判,这次陆策把李本林也带着去,
当邹董事长提出新的谈判方案时,陆策直接拒绝了,
他还跟邹董事长解释,同意把最高分成利润占毛利润的比例调为40%,
这实际上就是调了前面的那两个数值。
那是我的最后的底线……
邹董事长再提出新的意见时,陆策直接拒绝了,并说,那我们再找其他合作伙伴……
谈判再度中断……
……
李本林完全搞不清楚陆策这是提的什么条件……
还能提出收益占比按销售额增长而随之提高?
这难道是火星条款嘛?
得亏不是我来谈判,否则,我大概不知说什么好……
……
过了三天,邹志强董事长请陆策他们到公司谈判。
还是要求再把最终收益分成比压缩一下……
同时解释原因,“公司还在发展,资金紧张,利润主要用于再投资……”
这次陆策提出,如果公司担心未来利润分成影响资金流动,可用公司现在的“幺子角落”的3栋小高层楼盘现价充抵……
……
后来的结果是,陆策代表李本林,与邹志强代表的常青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
以常青房地产公司为主,成立常青可穿戴健康用品公司,邹志强任董事长,总经理。
推选陆策任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颛先成任分管市场销售的副总经理……
陆策在新公司占股10%,技术入股……
新公司运用陆策他们的可穿戴设备核心模块,生产的商品销售额每增长500万元,
陆策在毛利润中的分成比例提高一个百分点,直到40%……
若公司因资金紧张无法支付合同规定的利润给陆策,
新公司可用现有的常青房地公司开发的、那3栋小高层楼房按现价抵充……